
號稱“打電話不要錢”的OBEE衛星手機
“無論你在全世界任何地方,打電話統統不要錢……”近日,一則關于“OBEE衛星手機”的廣告在全國多家省級衛視臺輪番播出。廣告中說,該手機采用美國最新航天通訊科技,通過天上的通信衛星傳播訊號,能做到通話免費。但很多消費者購買后發現,話費非但一分錢沒省下,比從前還貴。消費者在質疑該手機忽悠人的同時,還將矛頭指向各家衛視,斥責電視臺播放虛假廣告,聯合廠家欺騙觀眾。
昨天,記者聯系了生產該手機的廠家,對方承認廣告確有夸大之處。目前,播放該手機廣告的衛視臺已在協助消費者辦理退賠手續,工商部門正在對生產廠家與廣告制作公司進行調查。
觀眾
省級衛視臺竟播假廣告
9月下旬起,全國多家省級衛視臺都播出一則關于 “OBEE衛星手機”的電視購物廣告。廣告中,兩位主持人用夸張的表情告訴觀眾,這款手機采用美國最新的航天通訊科技,不是通過移動運營商,而是直接由天上的通信衛星傳播訊號,消費者只要花998元訂購一臺,就能終生享受免費通話。為了表明打電話真的不要錢,主持人還在廣告中當場撥打了10086查詢話費余額,結果顯示,手機在使用前和使用后,話費余額均為“14元”,沒有任何變化。
在廣告誘惑下,不少觀眾都訂購了該手機。但貨到卻發現,“打電話不要錢”的承諾根本實現不了,話費原來怎么收,現在依舊怎么收,至于廣告中兩位主持人當眾演示的視頻通話功能,更是收費驚人,消費者說,他僅僅用該功能打了幾分鐘電話,賬戶中就被扣去了數十元話費。
不少消費者試圖聯系生產廠家討個說法,但查遍手機說明書與包裝盒,也找不到公司名字以及發貨地址。再次撥打訂購電話去問情況,客服人員解釋說,手機不能免費通話是因為沒有買一款類似于轉接器的配件,但配件哪里買,怎么用,客服人員卻一問三不知,氣得消費者當場掛斷電話,在網上發了一篇長帖。
晚報調查
“免費”通過GPRS通話
按照某衛視臺廣告中提供的信息,記者撥通了“OBEE衛星手機”一個以400開頭的銷售電話。一名自稱“小鄧”的工作人員表示,這里正是OBEE手機的“官方銷售中心”。
當記者詢問該手機是否真的打電話無需支付話費時,“小鄧”表示的確如此。隨后記者詢問該工作人員這款手機的工作原理是什么時,“小鄧”稱該手機是通過美國衛星傳輸信號,因為通過GPRS通話,打電話不需要話費。記者繼續追問為何GPRS通話無需費用時,“小鄧”支支吾吾答不出話,只是再三強調“就是通過GPS通話不要錢”。
不一會兒,電話改由一名自稱“小李”的技術人員接聽。記者將剛才的問題拋向“小李”,得到的回答還是:“我們的手機是通過GPRS通話的,不要錢。”隨后,記者詢問其他通訊服務商GPRS計算流量同樣要收費時,“小李”表示:“我們也就收一二十塊的流量費,很便宜。 ”當記者詢問廣告中稱“完全免費”,為何還要收取“流量費”時,“小李”解釋說拿到手機后要到網上下載一個軟件,下載好后打電話就免費了。當記者詢問下載軟件網址時,小李表示:“這個你買了手機上面會有的,你照著說明一步一步就能做到免費打電話,很簡單。 ”
“小李”還不斷詢問記者身處哪個城市,得知是上海后,他報出了一個以“021”開頭的電話號碼,表示購買手機就撥打這個號碼,而聯系人也是“小鄧”。記者隨后又以“購買者”身份撥打該電話“”被收話費,對方一聽竟將電話掛斷。
各方說法
廠商:完全免費不可能
無奈,記者只得設法聯系生產“OBEE衛星手機”的振華歐比通信有限公司。該公司總部設在貴州貴陽,但聯系電話卻都是0755開頭,來自于廣東深圳。通過調查,記者了解到該公司的辦公地點位于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070號的電子科技大廈內。
記者問售后服務部一位自稱姓林的工作人員,該手機為何做不到廣告中宣傳的“終生話費全免”時,她表示,電視購物節目中的播放廣告并不是由該公司牽頭做的。 “我們沒做過廣告,電視里怎么說與我們無關。國家又沒規定一定要生產廠家才能為自己的產品做廣告,任何人只要高興,都可以花錢為OBEE衛星手機做廣告,我們無權干預。 ”
林小姐還說,“OBEE衛星手機”確實可以“免費通話”,但只限于兩款相同型號的手機間,兩款手機必須同時開通GPRS上網功能,通過視頻電話模式進行聊天。“你用OBEE衛星手機打普通電話,還是要收話費的。 ”記者隨即又問,撥打視頻電話是否需要支付相關流量費時,林小姐先后用“我不清楚”、“可能要的”、“你自己去問中國移動吧”搪塞帶過。
“如果消費者對你們的手機不滿意,該怎樣辦理退賠呢?”林小姐說,消費者在使用中發現手機有問題,可以通過代理經銷商換一臺新的。“但手機通話要收費不屬于問題,即使換給消費者新機器,還是做不到完全免費的。 ”
專家:“衛星電話”是噱頭
從事通信行業的技術專家表示,“OBEE衛星手機”充其量只是一款山寨手機,GPS模塊一般,根本沒有衛星電話功能,都是采用ED網絡軟體支援的。 “目前,全球大部分衛星手機都用于軍用,民用僅限于海上航行及抗震救災等特殊情況。市場上最便宜的衛星電話也要萬把塊錢,998元只能買根天線。 ”
撥打衛星電話也不可能不要錢,相反話費十分昂貴。收費標準資費為:1.0元/分鐘(打進),2.0元/分鐘(打出)。“所謂的‘通話免費’,只是鉆了該手機可進行視頻聊天的空子,消費者固然不需要付電話費,卻免不了上網費。 ”
顧客:電視臺為何成“幫兇”
9月末,一位網民在315消費電子網上發帖表示,自己看了衛視臺的廣告后,打電話訂購了OBEE衛星手機,貨到后卻發現被忽悠了。十幾天來,每天都有大量網友跟帖表示自己也上了“OBEE衛星手機”的當,截至昨晚,該帖已吸引了整整47頁回復。
在回帖中,有人提出受害者應該聯合起來,采用合法手段一起對抗“奸商”。于是,一名網友號召大家都訂貨而不收貨,手機送達后,堅定地把快遞員擋在門外,拒不簽收。這樣銷售商發出了貨、卻拿不到錢,白白支付快遞費。在留言中,不少人都表示自己這樣做過了“出了一口惡氣。 ”
還有不少網民將指責的矛頭指向播放廣告的各家衛視臺。在帖子中,網民們揭發說江蘇衛視、湖北衛視、東南衛視、貴州衛視、云南衛視等多家省級電視臺均播出過該則廣告。“電視臺上廣告前,就不會去核查一下,難道沒有一點兒的信譽可言了嗎?作為一個公眾媒體,電視臺本應該是服務群眾,現在不但沒做到,反而還成了幫兇! ”
事件回應
江蘇衛視已開始協助消費者退貨
昨天,記者聯系了江蘇衛視廣告部。負責該則廣告的業務員金小姐說,電視臺為 “OBEE衛星手機”播廣告前,曾查過生產廠家的工商執照,內容審核工作也均是按照相關流程走的,并沒有發現任何問題。“至于這款手機為何不具有廣告中的免費通話功能,我也不知道。 ”
金小姐說,目前已有不少消費者向江蘇衛視反映了此事,電視臺正在積極協助他們辦理退賠手續。“如果還有消費者因看了電視廣告而受騙上當,可以與我們聯系。我們會將情況反映給前來做廣告的銷售商,督促他們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
專家觀點
電視購物廣告有嚴格審查流程
上海東方購物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馮先生說,正常情況下,一款產品從前期調研到最后登上電視熒屏,須走三大塊流程,至少經歷兩至三個月。
首先,廠家將要宣傳的產品拿到電視購物公司后,商品部會召開一次評審會,請顧客代表為該產品進行投票,調研其是否具有市場投放價值。此外,公司還會在企業開放日和網站主頁上發起投票,力爭調研結果科學公正。
隨后,質檢部會對投放廣告的廠家進行調查,確認其有工商執照、經營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廠家的售后服務業將被納入調查內容中,如果該企業無法做到三包,或是沒有處理售后事宜的門店,將直接被終止業務關系。
最后,廣告部還會對將要播放的電視廣告進行三道審查程序——其內容是否違法,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虛假宣傳的嫌疑。同時,電視購物公司還會請工商部門來協同把關,每發現一處問題,立即就會修改。
廣告播出后,電視購物公司還會回訪客戶,并進行抽樣調查,如果發現廣告中存在問題,仍會立即修改。一般來說,產品首次投放量都會比較少,這樣一旦消費者反饋出問題,公司將能迅速予以處理。
馮先生也表示說,電視購物廣告的制作播放流程雖然嚴格,但一些購物公司和電視臺在銷售指標的壓力下,卻很難做到上述要求,工作人員通常只看證辦事,容易忽略內容審查以及播后回訪等工作環節,造成一些涉嫌虛假夸大的產品廣告也悄然混入電視購物平臺,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電視臺把關不嚴須承擔連帶責任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的吳艷燕律師說,根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電視購物廣告內容若存在違法、虛假等問題,播出機構因審查不嚴,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廣告的審查責任:根據新頒發的 《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電視臺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除了要對廣告形式進行審查之外,還需要對其實質性內容進行審查。如因審查把關不嚴,導致播出違法違規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的,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將依法給予播出機構行政處理,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與廣告主共同對消費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電視臺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對其刊播廣告的內容未盡到審查義務,因此對消費者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失的,消費者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電視臺等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38條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記者手記
期待“另一只鞋響”
□范獻豐
記得這樣一個故事:一男子樓上的鄰居夜夜晚歸,總是把鞋子脫掉后一前一后扔掉。忍無可忍,男子對樓上鄰居提出抗議。當天晚上,鄰居回家后照例脫下鞋子開扔,剛扔了一只想起樓下鄰居的意見,于是把另一只悄悄放好。誰知第二天男子黑著眼圈來訪:前一天晚上他聽到一聲響后以為還會有第二聲,沒聽到始終不安穩,竟然失眠了一整夜!
盡管這個比方不恰當,但老百姓接納電視購物這種新生事物的速度的確和故事中男子接受樓上鄰居扔鞋習慣一樣快。我不是第一次采寫電視購物的稿子,但市民們對電視購物的態度在每次采訪時都在發生變化:從最早對“侯總”式“噪音式推銷”的開懷大笑到對滿目聲嘶力竭廣告的倦怠,再到對虛假廣告泛濫的厭惡。
不是沒有。僅今年上海市消協接到涉及電視購物的多達5000余起,大有趕超傳統消費的趨勢。電視購物作為公開播放的廣告之一種,其實法規已經明確。工商應登記,廣電部門應審查,播放電視臺應把關。然而眾多中,鮮有回應。電視購物發展如此迅猛的今天,支架遲遲不立,苗子難免東倒西歪。作為消費者的我們,難免如故事中的男子一樣,只聽到一聲鞋響,難免輾轉反側,猜測其中還有多少過場。
所幸這一問題已被有關部門重視,相應規定規范已出臺,對電視購物企業和播出機構都作了明確規定。我和大多數老百姓一樣納悶,為何規定出臺仍有不少荒謬的電視購物廣告在各家電視臺輪番粉墨登場,仔細一看才發現“明年1月1日起實施”——還有三個月的“空檔”。
如果說電視購物廣告的出現猶如樓上鄰居拋出的第一只鞋,那么我們也希望有所反饋、規范盡早實施——猶如我們期待另一只鞋響——并且是盡快的。
新聞背景
廣電部門明年規范電視購物
今年9月10日,為整頓電視購物節目中存在的各項問題,國家廣電總局下發了 《關于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起,新聞、國際等專業頻道和電視購物頻道,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教育、少兒等專業頻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上星頻道每天18點至24點的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嚴格遵守《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和規章,加強對節目內容策劃和審查把關。主持人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廣告中嚴禁出現以下內容:
(1)內容虛假違法、格調庸俗低下;
(2)夸大、夸張宣傳,誤導消費;
(3)以公眾人物、專家等名義作證明;
(4)虛構斷貨、搶購、甩貨等情形推銷商品;
(5)謊稱商品通過認證、獲得獎項或者榮譽稱號等;
(6)虛構或者偽造科研成果、統計資料等材料作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