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治國如今靠揀垃圾為生。
◆ 2003年他因三氯乙烯中毒一夜白頭
◆ 6年來他為維權狀告工廠、律師、醫院
◆ 如今他住天橋底以揀垃圾為生
6年了,我從一個年輕的帥小伙變成了一個六七十歲的老頭,容貌恐怖,人見人怕,女友也棄我而去。
失去了工作,找工作也無人要,我變成了一個廢人……
11月的東莞,氣溫驟降。在東莞長安錦廈天橋底下,每到夜幕降臨,都會出現一個面容憔悴的男子。他裸露在外的皮膚都是白色的,零亂的頭發是染成的不自然的黑色,發根處一片花白。
他叫尹治國,一名來自湖北黃岡的打工仔。2003年,他告別家鄉來到東莞長安鎮打工,沒有想到的是,入廠1個月時間,他就被診斷出化學物品中毒,全身皮膚、毛發都變白了。之后,他被稱為“白毛男”、“外星人”,備受歧視。
為了索賠,他住天橋底下,揀垃圾賺點小錢,背著一個編織袋,帶上訴訟材料和所有的家當,踏上了一條漫漫維權路,這條路他一走就是6年。
從2004年開始,他先后狀告工廠、醫院,官司最終都敗訴了。今年9月,他狀告律師的官司在廣州二審開庭審理,他說,“我要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討回一個公道”。
文/圖記者唐紅杰
患上職業病一夜白發
2003年8月9日,尹治國進了長安鎮一家電鍍有限公司,他的主要工作是用一種名叫三氯乙烯的化學物品清洗電鍍零配件。
當年9月初,尹治國剛剛進廠一個月時間,他發現自己的皮膚起了紅色皰疹,“先是雙腳,過幾天臉上也有了,又癢又疼,眼睛都睜不開了”。
當年9月22日,在尹治國的一再要求之下,他被工廠送到了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醫院診治,10月16日,尹治國收到了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尹治國被診斷為患有三氯乙烯致藥疹樣皮炎。
在醫院住了大約半年時間,毒素在尹治國的身體上產生了作用,“一夜之間皮膚,頭發還有眼睫毛都白了”。這是一種職業性皮膚病。
治療了6個月后,因公司拖欠醫藥費,醫院停止為他用藥,公司稱將會把他轉院到東莞市人民醫院繼續治療。
尹治國回憶說,但公司并沒有按照承諾把他送到醫院,“我被帶到了一個廢品收購站的棚子里,沒有人理我。”過了幾天,尹治國被人趕出了棚子,暈倒在路邊,幸虧有好心的路人打120把他送到醫院里。
尹治國的6年維權路
2004年10月,尹治國開始向工廠索賠。經過多次協商,2005年3月30日,尹治國與電鍍公司簽訂《調解協議書》,明成公司“一次性支付尹治國工傷補償款23萬元”。
但當賠償款存入銀行后,尹治國卻發現存折上只有11.5萬元。為了拿到23萬元賠償,尹治國踏上了漫漫維權路。6年間,他先后將電鍍公司、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和代理律師告上了法庭。
告工廠:敗了!
尹治國稱,當時簽字時公司稱如果他不簽字,將不再對他負任何責任,“我是在公司的欺騙和威脅下才簽的字”。因此,他將公司告上法庭,請求判令公司支付另外的11.5萬元。
一審法院查明,2005年3月29日,在雙方律師、長安鎮社保分局、信訪辦等方面的協調下,確定賠償數額為11.5萬元。法院認為,雙方“約定的賠償數額的真實意思是11.5萬元而非23萬元”,駁回了尹治國的訴訟請求。
尹治國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和再審申請,但都被駁回。
告醫院:再敗!
2004年4月1日,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給尹治國下達了《出院證明書》,治療結果一欄寫著“痊愈”,但在出院醫囑部分卻寫著“雙耳疾患建議到綜合醫院診治”,尹治國認為醫院所下結論前后矛盾,要求醫院賠償37萬余元。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在尹治國出院時,根據他當時的生命體征診斷痊愈并沒有違反醫療常規,法院據此駁回了尹治國的訴訟請求。
上訴后,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一次駁回了他的起訴。
告律師:二審能勝嗎?
隨后,尹治國又把自己的代理律師崔勇剛告了。尹治國認為,在與明成電鍍公司打官司時,崔勇剛否認見到尹治國只收到11.5萬元和收條被搶的事實。崔勇剛作偽證,才導致自己敗訴。
一審法院認為,尹治國不能提供證據證實自己案件敗訴與崔勇剛有直接因果關系,駁回了尹治國的訴訟請求。
尹治國又提起了上訴。該案已經開庭審理,由于沒能提供出新的證據,對這場官司尹治國也沒有信心:“我能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