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卑詩大學華裔女畢業生遇上熱情老板,由見工、簽雇用合約到上班,先后被年近60歲的老板擁抱和強吻數次,她向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被性騷擾獲得接納,經聆訊后勝訴,獲賠7120加元。
卑詩人權審裁處日前裁定現年58歲的瑪扎拉(Esmaeil Marzara)需要向事主賠償,除賠償她因事件失去的工資和自尊受損的6000元賠償外,再判他賠償逾1000元,作為由事發2006年9月25日至今裁決這段日子的利息,瑪扎拉需賠上逾7000元。
上班1天便離職
據審裁處的判辭顯示,華裔女事主關瑪格麗特(Margaret Kwan,譯音)向審裁處,她指于2006年9月21日至25日期間被瑪扎拉借故向她多次擁抱和強吻,因此才只上班1天便離職,并向對方索償。
關瑪格麗特指出,她一直在一餐廳兼職,而瑪扎拉為該餐廳的常客;當她于卑詩大學完成學士學位后,打算找一份初級的文職來增加經驗,并于一次瑪扎拉到餐廳作客時向他提及,瑪扎拉并主動送上名片和建議她遞交履歷表到他的公司應征。
關瑪格麗特并于2006年9月21日凌晨以電郵將履歷表傳給瑪扎拉,數小時后的早上便接獲見工的消息,她便前往瑪扎拉的公司面試。她指出,面試當日,當她完成兩項文書測試后,瑪扎拉便向她作出評語,但在臨離開前突然擁抱她。
關瑪格麗特起初以為這是一般朋友擁抱,翌日她再收到對方的通知面試獲通過,并邀她再到公司簽雇用合約,以及詳談薪酬。最后,女事主以時薪10元,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的月薪1600元獲聘,但豈料瑪扎拉不但再擁抱她,還在她唇上吻了兩次,這使她感到驚訝。
邀約外出喝咖啡
她向朋友提及被擁抱的事件,但未有提及被強吻一事,但于簽合約后1天,瑪扎拉致電給她,查問她到餐廳上班的情況和要求她外出喝咖啡,但她以上班無暇和周日要到教堂為由拒絕會面;事后,她的朋友教她將連日所發生的事件筆錄下來。
當到9月25日周一,她到公司上班時,瑪扎拉再擁抱和強吻她,這次她立刻提出指摘,她雖不知道這是否他文化的一部分,但強調這不是她中國人和基督徒的文化之一。這曾于2007年獲審理和判決,但當時瑪扎拉未有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