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向人民醫院索賠萬元 懷孕被診斷成“月經不調”
晨報訊(記者 李潔)因醫院未診斷出懷孕而開具中藥,服藥后的王女士無奈之下選擇打胎。王女士認為北京大學人民醫院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要求對方賠付誤工費、醫藥費等1萬元。昨天,該醫院醫務處表示由于王女士沒有病歷,雙方溝通一直沒有結果。
據王女士介紹,因為超過正常的例假時間,她于上月24日趕到北京大學人民醫院中醫科就診,接診大夫進行望聞問切,診斷后開出7服中藥。記者在王女士提供的藥方上看到,醫生的臨床診斷結果為“月經不調”,所開藥中包括蜈蚣等15種中藥材。
王女士表示,當日她并未帶病歷,診斷完后醫生直接開出藥方。連續服用上述中藥幾天后,仍感覺不適的她再次趕到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婦科就診,經過B超診斷,她已經懷孕6周。“那些中藥全是活血化瘀的,對胎兒非常不好。”王女士說,因為擔心胎兒的健康,她同愛人商量之后,只好打掉了腹中的胎兒。
“這件事讓我們全家人都接受不了。”王女士認為人民醫院中醫科未診斷出她懷有身孕,并開出對胎兒不利的中藥,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因此要求醫院賠償因誤診和人流手術造成的營養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萬元。但醫院方面卻始終以她無法提供病歷為由,拒絕進行賠償。
昨天下午,記者趕到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其醫務處負責人趙先生表示已經與王女士溝通過多次,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當天出診的醫生說曾為王女士開過病歷,但王女士卻表示沒有病歷。趙先生說他們需要病歷才能進一步進行協調處理。而該醫院前臺的護士告訴記者,患者有時稱沒有病歷也可以看病,只要當班醫生同意即可。
■各方說法
老中醫:中醫診療多憑患者表述
記者就王女士藥方上的中藥藥性詢問一位老中醫得知,那些活血的藥物特別是蜈蚣,如果服用后對孕婦和胎兒都極為不利,甚至有可能造成胎兒發育不良或流產。該中醫表示,目前中醫診療并沒有嚴格的流程標準規定,所以很多時候是以患者表述為主,如果患者已很久沒來例假,應該首先檢查是否已懷孕,僅憑望聞問切來判斷是否懷孕,得看醫生的資歷和經驗。
律師:處方足以證明醫患關系
北京趙廷凱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廷凱認為,患者王女士所持的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處方足以證明雙方存在醫療服務關系,處方上的臨床診斷結果就是醫生對患者進行醫療服務后的判斷結果,王女士可以憑此進行維權。至于病歷方面雙方持有不同意見,病歷是否有或者由誰保管,如果雙方訴訟至法院,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