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青島視窗1月07日消息:
前天,市民黃國寧向本報財經(jīng)熱線反映說,近來,家樂福名達店在二樓超市入口打出了一條奇怪 "告示":想去二樓購物需先上三樓。不少消費者因此轉(zhuǎn)了冤枉路耽誤了時間。
二樓入口站著倆"門神"
上周三,家里老人生病了,他趁中午的一點時間,去香港中路上的家樂福買肉和菜,再回家給老人做飯。本來時間緊他心里就特別著急,結(jié)果二樓超市入口遇上了保安把門,對方卻把他"勸"到了三樓,再去二樓 。結(jié)果黃先生這一繞在賣場里"迷路"了,加上人特別多,為了買二斤肉,多花了不少時間,他真是又氣又急。黃先生還氣憤地說:"二樓入口有個'看門'的工作人員,還說入口在三樓,從二樓進的話沒有購物籃和購物車。 "為此,昨天下午3時許記者對家樂福進行了暗訪。
"親愛的顧客您好,商場入口在三樓……"在家樂福一樓乘扶梯到了二樓門口,只見一張巨大的、寫有"入口在三樓"的公告牌把整個入口擋住了,旁邊有兩個人"把門":一位是穿著藍色工裝的電梯工,手拿一只電動小喇叭,不斷在播放著上面的"改道通知";還有一位穿著黑色工裝的女服務(wù)員,她不斷地把上來的顧客"勸"到三樓去。同時記者發(fā)現(xiàn),女服務(wù)員旁邊的公告牌已被開出了一條很窄的通道,有幾個不聽勸的顧客直接從這里去了二樓。
從二樓進不給購物籃
市民張楠和同事來購物,經(jīng)過二樓時徑直去了三樓。她告訴記者,家樂福這樣做已經(jīng)有幾個月了。她也不知道具體原因:"可能是三樓的服裝啥的賣得不好,為了把客流強行引到三樓來。 "
記者上前問守門的女服務(wù)員:"為什么不讓顧客從二樓進? "對方?jīng)]有正面回答,只是冷冷地說:"入口在三樓,從二樓進沒有正規(guī)通道,只能走收銀臺。二樓不提供購物籃和購物車。 "記者發(fā)現(xiàn),二樓入口處只零星放著幾只購物籃,而三樓入口處則整齊地堆滿了購物車和購物籃。"這就是逼我們這些到二樓買東西的人,非要繞道去瞧瞧他們家三樓的商品不可。"家住香港中路的邱春平說,想在二樓買管牙膏也得繞到三樓去,再下到二樓,"買這么個小東西,花20分鐘都搞不定。 "
多繞點路有利于健康?
"其實我們也沒用什么強制措施,禁止顧客從二樓進入。顧客仍然可以選擇直接到二樓,無非從收銀臺之間的窄道通過就行。"當記者再次問及上述問題時,一位穿藍色制服的家樂福工作人員回答道。記者發(fā)現(xiàn),家樂福的一些繁忙時段,收銀臺前都排滿了眾多準備結(jié)賬離開的消費者。因此多數(shù)時間要從這里擠過人群進入二樓很不方便。
"我們是為了疏通人流,為了大家好啊。再說,多走點路,也相當于鍛煉了身體嘛,對健康多有好處。 "在三樓一位服裝促銷員竟這樣跟記者調(diào)侃起來。(記者 孫成富)家樂福做法"不公平不合理"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市消保委發(fā)起的消費者維權(quán)律師團的相關(guān)法律專家,一位律師表示,"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四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yīng)當遵循自愿的原則。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nèi)容的,其內(nèi)容無效。 "他認為,家樂福在采取這種措施 時并未征得消費者同意,目前很多消費者顯然并不是出于自愿,而且浪費了消費者時間,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不合理"之處。
停車不到半小時還收費
昨天,膠南居民王明水來青島辦事,在家樂福香港中路店一樓逛了十幾分鐘,但沒買到合適的東西。去家樂福停車場開車時,卻被保安攔下了,讓他交了兩元錢的停車費。"不到半小時怎么還收費?人家別的商場半小時以內(nèi)都免費停車。"王明水問道。"我們這里就這樣,就是計時收費的,告示牌上寫得很清楚啊。"對方的回答令王明水感到"窩火","本來覺得家樂福挺好的,現(xiàn)在怎么跟賺錢來不及了似的。"王明水將此事反映到本報后,又有不少市民致電講述了在家樂福的相似遭遇。不少人認為,一家賣場服務(wù)的好壞,往往從細節(jié)上反映出來。他們希望島城各賣場多提供人性化的便利舉措,不要讓市民 "買東西買回一肚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