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提醒,廣大市民在購置新車時,謹防車輛“身份證”被行業潛則而留下隱患。為防購車時“中套”,海口警方羅列了幾點防套要點,以避風險。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汽車時需警惕汽車銷售行業的潛規則,以免帶來額外損失。
行業潛規則: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汽車銷售行業已演變成一種微利行業,其主要的利潤在于汽車售后的維修,配件銷售等。而汽車經銷商(以下稱經銷商)和汽車生產廠家(以下稱廠家)之間的關系本是一種買賣關系,經銷商需支付全額的車款從廠家購買汽車,并無條件的接受廠家安排的銷售任務(數額)。因此經銷商需要大量的資金用于購買汽車,造成了經銷商極大的資金壓力。
據了解早在2000年的時候,國內的一些商業銀行便開始在不同程度上與經銷商合作,開展了以汽車合格證抵押貸款業務,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經銷商的資金壓力。即經銷商支付車款10%-30%的保證金給銀行,向銀行貸款70%-90%的車款,由銀行代為支付汽車生產廠家的車款。
廠家發出的汽車由經銷商負責銷售,合格證抵押給銀行,經銷商售車后,支付銀行貸款,銀行再將汽車合格證給經銷商交給客戶。汽車合格證抵押貸款是經銷商的一種融資方法,這是汽車銷售行內的一種潛規則。各地的經銷商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的做法。
那些資信不好的經銷商在無法取得銀行的貸款后,則通過將合格證抵押,向民間高利借款的方式進行融資。雖然經銷商的這種做法已是行內公開的秘密,但是對于消費者,特別對于初次購買汽車的消費者,依然是無從得知的信息。
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消費風險并給出相關的應對策略:相對消費者而言,經銷商用汽車合格證抵押貸款做法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汽車合格證抵押融資給了一些無經濟實力及資信不良的汽車經銷商魚目混珠的機會,造成汽車銷售市場的混亂,加大了消費者的消費風險。
一旦該類經銷商的資金鏈斷裂,最終這個風險會分攤到消費者的身上,將會造成車與合格證的分離而導致車輛無法上牌、無法購買相關的汽車保險、無法上路行駛、無法提供售后保修等的一系列問題,甚至會造成一車多主,一車多合格證等的糾紛問題。
針對合格證抵押貸款所隱藏著的一系列風險問題,海口公安局經偵支隊提醒各位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是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在挑選經銷商時,要挑選相對有實力,口碑好的經銷商作為首選,并要求經銷商出具相關的廠家許可、或授權,降低受騙的風險。
第二是在簽訂購車合同時,要逐條細看,對合同中模糊不清的條款當場向銷售方加以求證,絕不能存在任何含糊的理解,以防日后造成糾紛。
第三是購買車輛一定要求隨車交付車輛合格證,這是該車輛來源合法的證明,如果遇到已經用于銀行抵押而又非買不可的情況,應當與經銷商書面約定取合格證的時間及違約的責任,同時盡可能查清該合格證的真實用途,并盡可能只支付部分車款,防止再無法取得合格證后可以挽回一定損失。
第四是支付車款時一定要求對方提供經銷商的賬戶進行轉帳,而非個人賬戶,如果現金支付則要求公司開具正規收據、發票。
典型案例:2009年4月,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李某等人報案稱海南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以公司名義與之簽訂汽車銷售合同,詐騙其巨額購車款,并且還有多人被騙。
接到辦案后,經偵支隊迅速組織民警對該汽車售后服務有限公司展開了深入的調查,經過民警的縝密偵查后發現:2006年以來,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和進行土地置換項目中由于管理不善,資金缺口愈來愈大,犯罪嫌疑人為解決資金困難問題,在本公司無汽車銷售合格證的情況下以海南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李某等30余人簽訂《新車銷售合同》,騙取購車款高達3000余萬元。
什么是汽車合格證:汽車合格證是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的一種簡稱,系機動車生產企業印制并隨車配發的載明企業名稱、企業標志及防偽信息的證明文件。在消費者購買汽車時經銷商會主動將汽車合格證隨車交付給車主,對于購車的消費者來說,汽車合格證是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投保、注銷等手續時必須提交的法定證明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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