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原價、虛標原價打折
警惕假日促銷背后的六種欺詐行為
商報訊 (記者 崔丘 通訊員 陳登杰) “五一”假期臨近,商家又將掀起新一輪促銷高潮,廣大消費者應慎識促銷活動中的各種價格欺詐行為,在促銷浪潮中理性購物,獲得真正的實惠。浙江省物價部門為此專門提示六種常見的價格欺詐行為,提醒消費者在購物時謹防上當。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滿400減330、買300送300……”各種滿就減、買就送、打折、特價、大減價、驚爆價、清倉價、最低價、大甩賣等越來越多的商業促銷活動,成為每個節假日商家吸引消費者的重要促銷手段,這些貌似“虧本”的誘人促銷活動中,其實隱藏著一系列價格欺詐行為。
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經營者采取虛構原價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過的價格作為原價,打著優惠折價讓利的幌子欺騙消費者,消費者以優惠價買到的商品,價格其實與該商品平時的銷售價格相差無幾,甚至更高。
高定價,大促銷。經營者在開展“滿就送”、“滿就減”等促銷活動時,先將商品銷售價格大幅度提高,使商品銷售價格普遍高于活動前的實際交易價格,消費者不但沒有得到切實的優惠,還可能支付更多的現金。
虛假宣傳,誘導他人與其交易。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標示虛假的進價、出廠價、特價、市場最低價等引誘消費者購買其商品。
虛構降價原因,誘導性標價。一些經營者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經常打著換季打折、優惠價格、酬賓價格、促銷價格、拆遷轉行、最后三天等用語,謊稱降價讓利,誘導欺騙消費者。
價格附加條件不明示或沒有。有的銷售商品代金券、抵價券,不注明使用價券購物的限制條件;有的為了招攬顧客,故意隱瞞部分價格條款,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等等。
模糊贈售。“買一送一”中贈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種商品,有的是品種相同但在規格、質量、價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夸大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或價值)。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商業促銷活動中的價格行為,都屬于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消費者發現價格欺詐等行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共同維護健康放心有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