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蘭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及擬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公告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有關規定,決定對蘭考縣可比香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編號予以注銷,被注銷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及其編號停止使用。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蘭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及擬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公告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有關規定,決定對蘭考縣可比香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編號予以注銷,被注銷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及其編號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