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金融曝光臺收到了山西省馮女士對中國人壽山西晉中市分公司的投訴。
馮女士投訴稱,2006年1月,在村里中國人壽保險業務員張女士的推薦下,為她丈夫武先生投保了國壽鴻壽年金保險【分紅型】(合同編號:2006140800y21015075667)和國壽康恒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編號:2006140800s78015075685),兩份保險每年繳費金額分別為1275元和440元。自2006年至2016年,已連續繳費11年。

繳費收據 2016年3月5日清晨,武先生突感一陣眩暈,瞬間渾身抽搐嘔吐不止,后被“120”緊急送到了市區醫院搶救,經診斷為急性腦出血,左基底節出血,出血量在110毫升,病情非常危急,經過醫護人員急救,終于將武先生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雖然武先生逃過了鬼門關,但腦出血也產生了嚴重的后遺癥:半身不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醫院開具的診斷書 4月1日,經過20多天的治療,花費了5萬多元后,馮女士丈夫病情穩定好轉后,出院回家休養。從開始住院到出院后,馮女士及家人多次到中國人壽晉中市分公司溝通理賠事宜,可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一過程讓她非常憤怒。
2016年9月5日,馮女士雇車載著行動不便的丈夫趕到了中國人壽山西晉中市分公司處理理賠事宜。接待他們的是一位年輕人,這位中國人壽工作人員看了他們的理賠材料后說,“你丈夫只是半身不遂,這重大疾病管的是大病,植物人、全殘,你這個不屬于理賠范圍。”
因為武先生已無行動能力,無力承擔后續保費,幾經交涉無果后,馮女士只能無奈做出退保的決定。鴻壽年金保險和康恒重疾險退保金額分別為11838.03元和3175.81元,共計1.5萬余元。
馮女士表示,他丈夫腦出血產生了嚴重的后遺癥,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承保疾病,中國人壽晉中分公司已不是植物人為由拒絕理賠,是欺騙客戶。她要求,中國人壽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理賠,補償其損失。
新浪金融曝光臺查詢了中國人壽官方網站關于有關康恒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條款,關于腦中風后遺癥理賠范圍,有明確的界定。而根據馮女士介紹,武先生完全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左手臂機能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穿衣、移動、行動、洗澡日常生活活動。

中國人壽官網康恒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條款截圖一

中國人壽官網康恒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條款截圖二 針對馮女士的投訴,新浪金融曝光臺聯系了中國人壽山西晉中市分公司客服,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新浪金融曝光臺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