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省質檢院主持制定的國家標準《珠寶玉石及貴金屬產品抽樣檢驗合格判定準則》(GB/T 33541-2017),由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我國首飾行業將進入標準升級引領質量提升的發展新常態。
該標準由四川省質檢院牽頭,聯合國內6家最具權威性和代表性的珠寶首飾質量檢測機構、生產加工企業、批發銷售企業等組成標準研制項目組,于2012年共同申報立項該標準,并歷時3年研制完成。2015年11月,該標準由全國珠寶玉石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評審通過,完成報批。2017年3月27日,國家標準委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包括《珠寶玉石及貴金屬產品 抽樣檢驗合格判定準則》在內的17項重要國家標準進行專題發布。作為該標準的第一起草人,四川省質檢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戴蘇蘭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了解,該標準確定了珠寶玉石和貴金屬飾品質量核查的抽樣、檢驗、判定方法和復查原則,首次對珠寶玉石和貴金屬飾品檢驗項目的質量特性進行了合理劃分,解決了珠寶玉石及貴金屬飾品抽樣檢驗綜合合格判定的難題,填補了我國首飾行業的空白。
四川省質檢院負責人表示,該標準具有很強的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其正式出臺將極大地規范和統一全國范圍內對珠寶玉石和貴金屬飾品的質量核查行為,讓珠寶首飾行業質量核查合格判定有標可依。同時,該標準對規范珠寶首飾檢驗檢測行業檢驗行為、統一行政執法部門執法尺度裁量標準都將起到重要作用,對整體提升我國首飾行業的質量水平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