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張先生駕駛廣本車遭遇追尾,對方保險公司全額承擔4000余元修理費,并將車安排到象山某汽車修理廠維修。不出一周,車修好了,但張先生發現新換的后保險杠縫隙有些大。張先生向保險公司索取車損維修清單進行核對,并兩次前往汽修廠核實,對方不置可否的態度令他更加生疑,于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象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庫房電腦中提取了張先生車輛配件的進貨、領用及維修等記錄。進貨清單顯示后尾燈產地為廣州,而后保險杠產地為江蘇,且進貨編碼與維修領用單上的記錄并不對應,價格問題較大。維修商后來承認,使用了價格低很多的“正廠”生產的配件,而非“原廠”配件。
事實上,這樣的以次充好的情況并不少見。不過,從今天起,汽車維修廠使用以次充好的配件、謊報用工材料、維修質量不過關、4S店指定汽車保險代理公司……這些林林總總讓消費者深惡痛絕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嚴查。
昨天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全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從即日起,將開展為期4個月的全省汽車消費領域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經銷假冒偽劣汽車配件、虛假宣傳、泄露消費者信息等一系列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將對商業賄賂、商業詆毀等擾亂汽車消費市場經營秩序違法行為高壓打擊,線上線下聯動,全鏈條整治。
去年全省汽車投訴共1122件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6年我國汽車產銷量較快增長,產銷總量創歷史新高。全年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811.9萬輛和2802.8萬輛,比上年分別增長14.5%和13.7%。
汽車銷量不斷增長的同時,2016年汽車消費問題頻發,投訴居高不下。據中消協統計,2016年汽車及零部件品類的投訴量為35802件,排在具體商品投訴的第二位。而根據浙江省消保委的統計數據,浙江省2016年度交通工具類投訴1467件,占全年投訴總量比重7.73%,其中汽車投訴共1122件,位居商品小類投訴第一位,與2015年的770件相比,增幅為45.71%,增幅明顯。
投訴主要包括質量問題突出、售后服務不到位、維修質量沒有保證、汽車銷售企業存在超范圍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汽車銷售合同、維修清單不規范、口頭承X諾無法兌現等問題。
據了解,此次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經銷假冒偽劣汽車配件、虛假宣傳、泄露消費者信息等一系列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將對商業賄賂、商業詆毀等擾亂汽車消費市場經營秩序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線上線下聯動,全鏈條整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重點向三大主體、六大違法行為“亮劍”
在專項行動中,全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重點向三大主體、六大違法行為“亮劍”。
三大主體包括:汽車銷售企業,包括汽車4S店、汽車專營店、網上專賣店等汽車銷售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包括汽車4S店、汽修廠等汽車維修企業;汽車配件銷售企業,包括汽車配件市場、汽車配件銷售企業、汽配網店等。
六大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一、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汽車配件。重點打擊汽車4S店、維修企業和汽配經營者使用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翻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無”配件等行為。
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重點打擊汽車銷售、保養、維修過程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騙收費用、強制搭售、故意拖延或無理由拒絕等違法行為。如采取價外加價銷售或強制搭售汽車裝潢、裝飾品、配件等附加不合理條件行為;汽車配件維修保養中故意損壞、偷換零配件,更換不需要更換的零配件或者少換多收、偷工減料,以及在汽車銷售中以欺騙方式向消費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行為;汽車銷售、維修企業未按照規定或約定,無故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更換、退貨、修理、賠償損失等義務的行為;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行為。
三、商業賄賂。重點查處汽車銷售企業在汽車銷售、汽車按揭擔保貸款、保險代理等過程中發生的商業賄賂行為。
四虛假宣傳。汽車及配件銷售、維修企業通過自身的門戶網站、產品推介或者其他媒體渠道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或對銷售商品的狀況、性能數據進行虛假表示等違法行為,如謊稱“特約維修店”。
五、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權行為。汽車銷售、維修企業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排除消費者權利等合同違法行為。
六其他違法行為。汽車銷售企業發生的商業詆毀、侵犯商業秘密、“傍名牌”以及汽車配件、配飾偽造或冒用質量認證等違法行為。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為期4個月,6月下旬開始排查摸底,7月份開始將集中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