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深圳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有關博士(Bose)音響設備“三包”問題的投訴,該宗投訴的關鍵在于出現故障的部件是否還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是否需要支付3500元維修服務費用。8月31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公開約談“博士視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士公司”),要求該公司就事件進行說明,但該公司選擇缺席,未派代表參加約談會。
“對博士公司漠視消費者權益保護、消極應對消費者組織調查的做法給予批評。”深圳市消委會表示,面對消費者投訴和消費者組織的調查、監督,博士公司應積極主動配合,而不是消極應對,應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和解決方案,而不是只顧利益不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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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為2年
據深圳市消委會介紹,今年初,深圳市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有關博士(Bose)音響設備的投訴,其反映于2015年7月購入的博士家庭影院,在2016年11月出現故障無法使用,涉及金額3萬余元。此后消費者將設備郵寄至廠家檢測,廠家經檢測后提出消費者要支付3500元維修服務費用才可維修。
問題的關鍵在于出現故障的部件是否還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是否需要支付3500元維修服務費用。據消費者表示,廠家客服人員曾確認經廠家檢測是音響主機電路板出現損壞需要更換。消費者認為,主板屬于《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規定的“主要部件”,而“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是2年(注:整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廠家沒有理由收取3500元維修服務費用。
由博士視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該宗投訴處理意見中,則只是指出博士音響設備“產品電子部分保修1年”,而該宗投訴涉及的問題部件“已經超過1年質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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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公司未派代表出席約談會
類似此宗投訴的有關“三包”期限消費糾紛并不少,在接到此宗投訴后,深圳市消委會積極介入。據介紹,今年1月10日,深圳市消委會向博士公司發送《調查函》;3月29日,市消委會去函深圳音響行業協會,請其給出專業意見;5月11日,市消委會向國家質檢總局發送《查詢函》,查詢主板是否屬于家用音頻功率放大器的主要部件名稱;8月24日,市消委會向博士公司發出《約談函》。
8月31日,深圳市消委會公開約談博士視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要求博士公司到場對該宗投訴進行說明,對其主張的主板不屬于主要部件問題的問題進行說明,但博士視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并未派代表到場參加約談會,僅在會前讓人送來一份沒有正面回應消委會調查問題的回函。最終,約談會在只有深圳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消費者、媒體記者到場的情況下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