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幫朋友的孩子微信投票,你是不是煩透了?殊不知,有些投票的背后竟然暗藏著騙局。
長江商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投票鏈接中,除了單純的“投票”,還自帶抽獎或者送“禮物”功能,不同的禮物均有與之對應的票數,用戶只要花的錢越多,購買的禮物越好,被贈送的“候選人”票數也就越多。到最后,所謂的投票變成了“燒錢游戲”,有的家長為買票甚至花上數千元,有刷票公司專門承接“拉票”的活兒,不少微信投票刷票APP也應運而生。
新實戰營銷策劃專家沈勇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就構成了一個不正當的商業鏈,在這一過程中,獲取利益的就不只是三方,甚至是多方得利。”
投票演變成“燒錢”游戲
在微信朋友圈投票,想必很多人都遇到過。
近日,湖北人麗麗(化名)往家人群里轉發了一個兒童美術《人氣之星》的投票鏈接。這是一個兒童美術教育機構發起的投票,前4名可分別獲得平板電腦、電熱鍋、兒童電話手表、酸奶機等禮品。
麗麗的女兒就是其中一名選手,因為畫畫有天賦,麗麗也希望能借機給孩子以鼓勵。
這場投票持續7天,每人每天都能投票,但只限投同一名選手1票。為給女兒拉票,麗麗盡了全力。
在連續發了幾個“拜托”的表情后,家人每天都會盯著群里投票的最新詳情,還會在群里分享投票后的最近截圖。就連同學群、同事群、姐妹群、退休人員群等,都積極應援成為投票大軍。
令人興奮的是,投票沒幾天,麗麗女兒的票數一度進入前三。之后,票數與前面幾位,尤其是第一名的差距越來越大。
投票進入到第4天,有家人發現投票頁面有送禮物的功能,任何人只要花錢買禮物送給指定的人選,禮物根據價值不同可以兌換為相應的票數。
其中, 花3塊錢送“棒棒糖”可以增加15票,另外還有10元、50元、100元和300元的禮物,其中100元和300元可以買“超級跑車”和“豪華游輪”,對應的票數為500票和1500票。
誘惑之下,家人也開始送“棒棒糖”以增加票數,但增幅遠不及前幾名。
投票截止后,第一名超過1.5萬票,第二名為6000多票。點開第一名選手的投票頁面,“禮物列表”下都是100元的“超級跑車”和300元的“豪華游輪”。
麗麗驚覺,這竟然是一場燒錢戰。
隨意投票可能掉進一場騙局
燒錢費力最后一場空,追其根本,可能暗藏著一場騙局。
近日,遼寧警方制作了一個視頻,詳細講解了朋友圈投票、拉票的詐騙內幕。
警方介紹,朋友圈投票最容易被騙的是報名者。不法分子往往先是許以豐厚的禮品,吸引大家參與報名,借此套取個人的詳細信息和郵寄地址。
在訪談中,遼寧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李濤說,父母把孩子的身份、姓名、就讀的學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給后臺,后臺一旦取得這些信息,將這些個人信息非法出售,不法分子拿到這些信息之后,(就可能)編造一些重病、車禍等謠言,來對父母進行詐騙。
在全國,類似“萌娃評選”很多,但都有一個特點,即需要參與者提供真實相片、姓名、生日、手機號,這就為個人信息倒賣提供了可能性。
此外,有些家長為了孩子獲得第一,會選擇刷票,其實這一環節也暗藏貓膩。
李濤說,從目前案件來說,刷票1元錢一票,但是即使你花再多的錢,你都永遠是第二,你得不到第一,因為第一的數據是可以隨時更改的。
這樣的投票是否為違規?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拉票這種形式本身不構成違法。但如果存在刷票、暗箱操作、泄露個人隱私等行為,則是屬于違規操作,觸犯法律,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知情權,違反了網絡安全的相關法規。
早在一年前,微信團隊發布《微信公眾平臺關于禁止發布簽類測試信息的公告》,明確指出微信公眾平臺及朋友圈出現畢業簽、月份簽等簽類測試活動的信息屬于違規行為,給用戶帶來騷擾,破壞朋友圈的體驗。從2015年7月1日起,一旦發現微信公眾帳號有發布簽類測試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發布新年簽、大學測試、星座測試等信息,微信公眾平臺將視情節對違規公眾號進行刪除關注用戶(粉絲)及封號處理。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監測諸多案例顯示,絕大多數新型網絡騙術都與個人信息的泄露有關,他們或者是充分利用已經竊取得的受害者個人信息實施網絡詐騙,或者就是以受害者的個人信息為網絡詐騙的攻擊目標,個人信息的非法交易也恰恰是造成網絡詐騙犯罪泛濫的根本原因。
誰是潛藏在背后的“操盤手”
在微信投票大行其道的背后,究竟誰才是“操盤手”?長江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投票活動舉辦者,多為商業機構,投票活動多為噱頭,多為變相的商業宣傳。
此外,雖然評選這種手法并不新鮮,但是所謂的“候選人”仍是前赴后繼,拉票投票成堆,讓不少商家嗅到 “生意”的氣息。
沈勇告訴記者:“在網上搜索刷票,還會出現不少專門的投票刷票APP。”一款投票APP中顯示,“500投票(機器投)=55元”、“5000沖刺投票(10分鐘內開始投票)=900元”等,各種刷票方式應有盡有。微生活時代,朋友圈類似萌娃、我為某某代言、最美老板娘等以各種命名的投票活動很常見。“如果,作為一種娛樂,這是一個營銷推廣形式,通過推廣個人和企業的影響力,在互聯網時代圈粉已成為一種模式。而這些評比投票活動完全是商家的一種營銷手段。”
如果參選人花錢刷票、買票,這部分錢一般由投票網頁開發者和活動主辦方所得,主辦方的投票所得要遠遠超過付出的獎品或讓利價值。顯然,繞來繞去,這就是一個套路。
沈勇進一步指出,類似于投票,公眾號關注,需下載app,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類就有商業機構用廉價的好處去拿到用戶最寶貴的個人信息。構成了一個不正當的商業鏈,在這一過程中,獲取利益的就不只是三方,甚至是多方得利。沈勇建議,對這一事需理性和正確的去參與。
眼下,朋友圈拉票確實成為信息泄露的重要源頭。因為一旦參與投票,手機的串號,投票者的ID、頭像等很多信息就能夠被利用,被不法商家保留。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曹磊向長江商報記者介紹:“投票其實也分為兩類,一類是正常投票評選活動。另一種,就是借各種投票人的行為來收集用戶信息。”
對于很多商家而言,這成為低成本的重要營銷手段,利用人性的一個弱點,屢試不爽。曹磊認為:“對前者應該是內部加強管控。對后者則要堅決打擊,正確識別。”
此外,要說各式各樣的投票活動具有多大價值,或許看客和家長們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在外人看來,多少有點無聊,可在喜歡曬娃的家長看來,這種做法就是愛孩子,讓孩子自小就開始競爭,面對挑戰,是一種鍛煉。
因此,一些家長對這種刷票行為樂此不疲。而變味的拉票刷票給孩子營造一種“虛假勝利”,在投票“生意化”的背后,是盲目的攀比之風。這種刷票的黑色產業鏈,則養活了一大批人。同時,家長將孩子的個人信息交給來歷不明的投票后臺,很可能使信息泄露,影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