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似乎越發的融入到人們生活中的每一個方面,互聯網的普及,讓電商大行其道,銷量也就是電商里的爆款,是買家判斷商品受歡迎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然而,有好處邊就有人惦記,某些商家竟在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引發種種怪象,讓買家深感無奈,也讓銷量注水。混淆視聽。如若電商的這種現象長此下去,將對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產生不良影響。
“斷貨”商品也能繼續賣貨?
最近,網購愛好者王凡(化名)遇到一件鬧心事。“6·18”購物節時,他趁不少商家打折,下了不少單,決定多囤點貨。下單之后,好多天過去了,王凡一直收不到貨,所下單子的物流信息顯示“快件正在派送中”,但就是都收不到貨。于是他只好聯系賣家,賣家卻回復稱,商品斷貨了,無法發貨,如果要收貨,就要繼續等。至于等多長時間,對方始終不給出正面回答。如果不愿等,只要在網上點擊“確認收貨”,就可很快拿到退款。
無法發貨,商家退錢,表面看似乎很正常。但作為網絡達人,王凡很不解:“既然斷貨了,為何不把商品下架?還要繼續賣貨?如果只是因為沒來得及下架讓顧客下了單,又無法發貨,只需讓買家申請退貨、關閉交易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弄成“快件正在派送中”,讓買家確認收貨之后再退款。“如此大費周章,耽誤我正常購物。”
已經多次遇到這種情況的小張告訴記者,這樣的商家其實壓根兒就沒想以這個價賣這款商品,這樣做只是為了構造出一條完整的銷售記錄來,“說白了就是刷單、做銷量。”
找人刷單已經成為電商行業潛規則
曾在某電商平臺經營網店的張旭告訴記者,像王凡遇到的這種刷單行為并不稀奇,很多網店商家甚至請親朋、新老顧客做“刷客”,通過線上下單、線下返款的虛假交易方式來“完成”一筆交易,以提高店鋪的銷量。
對于刷單炒信等虛假交易行為,包括京東、阿里在內的多家電商平臺,都出臺了嚴厲的管理及懲處措施。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經營者采用刷單、炒信等方式,幫助自己或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執照。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為了防止被電商平臺識破,很多刷單任務都要求“刷手”像正常買家一樣,完成貨比三家、買前模擬咨詢、收藏店鋪和商品等流程后再下單,以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從而逃避懲處。
記者調查中,就有多位經常網上購物的多位大學生向記者展示了手機短信和隨包裹寄送的回饋單。如有的回饋單稱,“鑒于您信用良好,請您給我們刷單”。有的短信聲稱:“可在家就職,時間自由。”
找刷單平臺并非難事,在搜索引擎中輸入“刷單”,便可找到類似的平臺網站。
11月8日,記者以找兼職為由聯系上刷單平臺“握手網”客服,該客服稱,“握手網”是六年的老平臺了,非常安全。隨后,客服發來平臺軟件下載鏈接。
在軟件首頁,可看到淘寶手機單、京東手機單、拼多多手機單、手機瀏覽單等區域,點進去之后,就能瀏覽到商家發布的任務,每條任務包括傭金、擔保金、對“刷手”的賬號要求、任務要求等信息。
刷單平臺會費收入數百萬元
“寶寶刷單網”客服表示,他們有免費和永久會員制兩種類型的刷單平臺。當記者表示想要加入免費平臺時,客服反復說,免費平臺單量少,需要墊付商品款,沒有安全保障。“一般來說,開始時讓你買幾十元商品,先自己墊付后返還,再后來讓你買幾百元的,最后你買了幾千元的商品后,就不返還本錢了,就是騙局。”
該客服稱,自家團隊沒有免費的平臺,“刷手”只有繳納199元會費才可以入團。而作為下派任務的商家會員,則需要繳納500元會費。客服表示,刷單業務涉及國內諸多電商平臺的店家。
會員進群前,需要填寫個人身份信息,并且要上傳本人及身份證照片,否則將無法辦理。商家放單時,既可以選擇自行發送信息,也可以交由群內工作人員代發,商家根據訂單向刷手自行支付傭金。
記者繳納500元后,成為該公司IS刷單頻道的商家會員。客服稱,頻道有刷手和商家幾萬人,每天至少有 1萬名刷手在線。按照該團隊上萬人的規模來計算,僅會員費用就達數百萬元。
入寶寶刷接單群后,刷手即可進行接單。群里的主持會發布做單要求,符合要求的刷手添加主持為好友獲得刷單商品信息,然后按照要求走完找貨、貨比三家、收藏、付款、好評等流程,并一一截圖發給主持,刷手最后收到傭金,刷單即結束。
加大刷單打擊力度,營造純凈的電商環境
吉林邦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晶波認為,無論電子商務還是傳統買賣,本質都是交易行為,要遵循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今年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
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網信辦、郵政局等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于6月至11月聯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代號“網劍行動”,嚴厲打擊網絡市場突出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行動重點任務包括: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登記備案,對進入平臺的經營者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監督電子商務經營者做好亮照、亮證、亮標工作。
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電子產品、汽車配件、家具家裝、家庭日用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以及勞動防護安全帽等社會反映集中、關系健康安全的消費品為重點,加強監管執法和刑事司法,以大要案為突破口,組織開展集中打擊,堅決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線。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加強流通銷售餐飲環節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加強風險監測,凈化生產源頭,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依規處置互聯網侵權假冒有害信息。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規定,嚴厲打擊網絡虛假宣傳、刷單炒信、違規促銷、違法搭售等行為。嚴肅查處違規推銷宣傳嬰幼兒配方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通過組織非法寄遞空包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進一步加強對刷單炒信行為的監測監控,完善商品(服務)信用評價體系,配合執法工作開展。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參與其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活動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