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星星 劉再武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強化監管執法,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處罰,并第一時間向社會曝光。前期,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外發布兩期共4起涉口罩典型案例信息,現發布第三期典型案例。
案例一:攸縣博仁大藥房:涉嫌不標價、虛假宣傳銷售口罩
1月29日,群眾投訴攸縣博仁大藥房口罩價格有問題,執法人員立即前往進行檢查。經查,該大藥房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涉嫌未明碼標注口罩價格,將一次性無紡布口罩進行虛假宣傳效果銷售。目前已依法依規立案調查。
案例二:攸縣桃水鎮楚仁堂大藥房:涉嫌口罩未明碼標價銷售
1月31日,群眾投訴攸縣桃水楚仁堂大藥房口罩價格有問題,執法人員立即前往進行檢查。經查,該大藥房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涉嫌未明碼標注價格銷售口罩。目前已依法依規立案調查。
案例三:攸縣石羊塘天天康大藥房:涉嫌口罩未明碼標價銷售
2月1日,群眾投訴攸縣石羊塘天天康大藥房口罩價格有問題,執法人員立即前往進行檢查。經查,該大藥房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涉嫌未明碼標注口罩價格對外銷售口罩。目前已依法依規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