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星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疫情發生以來,湖南省長沙市市場監管系統按照上級決策部署,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加強防控工作,緊緊抓住市場亂象整治這個“牛鼻子”,及時開展調查摸底,及時懲治違法違規,及時主動發聲督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用責任擔當筑牢疫情防線。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查處疫情防控相關案件121起,現公開曝光第六批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主體責任,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案例(一)望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虛假宣傳銷售消毒紙巾案
【案情簡介】
2月4日,接12315舉報線索稱,望城區高塘嶺大道聯誠藥店在銷售消毒紙巾時,涉嫌虛假宣傳。望城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對該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有消毒紙巾在售,其包裝標示有“對流感病毒H1N1,手足口病毒殺滅率大于99.9%,可有效殺滅狂犬病毒、麻疹病毒、艾滋病毒”等宣傳產品功效的詞語,未見消毒產品或衛生用品等批準文號,也無其他證據證明所標示的產品功效。
【查處情況】
該藥店的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望城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處罰款20萬元。
案例(二)望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案
【案情簡介】
2月3日,接12315舉報線索稱,望城區君逸堂大藥房涉嫌銷售口罩時未明碼標價。望城區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對該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KN90防塵口罩時未明碼標價,共銷售70個,且無法提供進銷票據、收付款和會計憑證。
【查處情況】
該藥店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望城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處罰款5000元。
案例(三)雨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未明碼標價及哄抬價格銷售口罩案
【案情簡介】
1月31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雨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高橋現代商貿城4棟B座二單元804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一批涉嫌違法口罩,初步估算貨值金額7萬余元。上述口罩外包裝無中文標簽、型號、規格、生產批號、生產企業名稱等相關信息。經查,1月26日,何某通過微信購進上述口罩15000個,購進價格為1.5元/個,銷售價格為2元/個,已全部銷售完畢。1月30日,何某再次購進上述口罩25400個,購進價格為2.3元/個,銷售價格為2.5元/個,至檢查之時,已銷售并發貨16000個。
【查處情況】
雨花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有關涉嫌違法口罩已被依法扣押并送檢,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四)長沙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未明碼標價銷售夏桑菊顆粒案
【案情簡介】
2月4日,接消費者投訴舉報,長沙縣福臨藥店涉嫌銷售夏桑菊顆粒時未明碼標價。長沙縣市場監管局立即對該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貨架上有四川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夏桑菊顆粒在售,但無價格標簽,已銷售了54包。
【查處情況】
該藥店涉嫌構成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長沙縣市場監管局擬依法處罰款5000元。(供稿:長沙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