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的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開曝光第十八批相關典型案例。
1.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北仙盟衛生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口罩產品案
2020年2月28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仙桃市防疫指揮部統一部署,對湖北仙盟衛生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并對當事人生產的某批次一次性口罩產品進行抽樣送檢。經查,上述批次的口罩產品過濾效率和標識等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為不合格產品,涉案口罩共計13.2萬只。仙桃市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責令當事人作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一次性口罩13.2萬只,罰款39.6萬元的行政處罰。
2.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北仙桃市耀威機械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案
2020年1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襄陽市市場監管局通報的案件線索,對湖北仙桃市耀威機械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使用自己生產的自動口罩機共生產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標明的真實廠名廠址的一次性口罩11萬只,已售出8萬只,捐贈1.2萬只,庫存1.8萬只。仙桃市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口罩的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上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1.8萬只,罰款46.64萬元的行政處罰。
3.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嚳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案
2020年4月15日,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局案件線索,對北京嚳之康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擅自在其委托山東云杰永盛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質誠”牌“PM2.5口罩(透氣型)”產品包裝上標稱“本品已通過ISO9001 ISO1348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涉案產品共5000個,貨值金額8萬元,違法所得1.64萬元。昌平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罰款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64萬元的行政處罰。
4.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2020年1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對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定點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時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資1300個,導致眾多消費者來店內買不到口罩,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5.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東廣州市標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認證活動案
2020年4月1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交辦線索,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對廣東廣州市標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經查,廣州市標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通過劉某介紹,收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認證申請,分別于3月2日及3月6日共出具了虛假證書4張,共獲利5000元。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對廣州市標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罰款2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劉某作出責令改正,罰款3萬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