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二場“委員通道”接受媒體采訪,在回答記者有關“如何進一步營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讓老百姓消費得更放心”問題的時候,甘霖表示,需要創新維權機制,政府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充分發揮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全社會共同監督,提振消費信心。
甘霖認為,目前主要靠政府的監管、執法加調解來解決消費者投訴。說來說去,主要還是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的“二人轉”。而真正有監督權的消費者,沒有真正地參與進來。要補齊社會共治不足的這個短板,需要創新維權機制,要走監管的群眾路線,政府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訴信息集中曬出來,充分發揮14億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全社會來共同監督。
甘霖舉例,2017年,北京市東城區一座寫字樓入住了32家教育培訓機構,一時虛假宣傳、預付卡跑路等投訴高發不下,成為頑疾。當地監管部門在大廈里面設置電子顯示屏,動態公示所有商家的投訴信息,投訴量誰多誰少,解決投訴誰快誰慢,一目了然。消費者一進大門,就能夠貨比三家,僅僅公示半年之后,投訴就基本清零,可以說是標本兼治。事實證明,商家不怕投訴,怕公示。2017年,某共享單車企業突然投訴異常飆升,居當年全國第一。小小的一輛單車,投訴量居然超過了大型電商平臺和大型商超。由于是新業態,缺乏公示制度,后續的更多消費者不能及時獲得投訴信息而得到預警,最終暴發了系統性的押金風險,共享單車變成了共享風險。
甘霖表示,消費投訴公示既是“黑榜”也是“紅榜”,既是監督也是鼓勵。政府打造消費投訴公示,就好比是打造一個政務版的“電商平臺”,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網店”,平臺上及時曬出各商家的“投訴率”,再千變萬化的市場違法行為,也終究逃不過消費者的火眼金睛,消費者用腳投票,良幣驅逐劣幣,最終是能夠提振消費信心,解決煩心事,提升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