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桃源新都孔雀城的業主聯系《收房幫》,稱開發商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購房,賣點"城際鐵路"等配套設施均沒有兌現,無法滿足居住需求。
2019年10月16日涿州市政府門前桃源新都孔雀城業主維權
桃源新都孔雀城:"高鐵站"賣點變槽點
桃源新都孔雀城項目位于保定市涿州市東城坊鎮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核心區內規劃館旁。開發商為涿州致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母公司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340)。該項目為高層和洋房住宅,2017年2月17日開盤,共分四期,總規劃戶數為8030戶,一期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業主告訴《收房幫》,大部分購房者都在北京上班,開發商在銷售樓盤時稱項目周邊有一條城市軌道交通,即廊涿城際鐵路,并宣傳該項目處在"北京1小時生活圈"內。桃源新都孔雀城以廊涿城際鐵路于2020年底前正式運營為賣點,并稱涿州西站(農科城站)距離項目東南側3公里,乘坐列車可15分鐘到達空港產業區。而在空港產業區可以與北京市區內多條軌道交通對接,便于購房者通勤。同時,社區班車每天免費往來北京,方便北京的購房者上下班通勤。以上賣點成為了很多在北京上班的剛需購房者選擇購買此項目的原因。
桃源新都孔雀城沙盤
保定市人民政府在2016年6月20日發布的《廊涿固保城鐵線路和站點初步確定》稱廊涿固保城際鐵路屬于京津冀城際鐵路網規劃項目。2016年11月1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2016】2446號文《關于京津冀地區城際鐵路網規劃的批復》中明確指出,廊涿城際鐵路的站點只設置到涿州東,并沒有至涿州西、淶水段規劃。
業主們質疑,"廊涿城際鐵路是否有涿州西站?"2019年9月8日,廊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此作出回應稱,"廊涿城際與京雄城際并行段已開工建設,雄安新區規劃優化調整了廊涿城際路由,目前正在研究中,具體設站方案待項目實施時確定。"
廊坊市發改委回復廊涿城際是否有涿州西站的提問
由此,業主們認為,"開發商在售房時,并沒有廊涿鐵路涿州西站的明確規劃,但在銷售宣傳時,已經將此規劃作為賣點。"
業主認為,開發商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6條第4項:房地產開發商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其中,宣傳"北京一小時生活圈"的廣告,以該項目到達北京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6條第2項:開發商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2019年一期項目交房時,業主們查勘現場發現,多處售前承諾存在虛假宣傳。由于開發商承諾的城際鐵路沒有兌現,基礎配套也不存在,無法達到正常生活的需求,因此業主們拒絕收房。
除此之外,業主們購房時,開發商并未告知在距離項目不到兩公里內,有一家即將擴建的醫療垃圾處理廠。
收房時,桃源新都孔雀城周邊環境
2020年8月3日,桃源新都孔雀城周邊的衛星圖片
業主拒收房:人防車位被賣 電商費不計入房款
業主稱,開發商售樓時,要求買房必須先購買車位,并要求買房人簽《購買車位承諾書》,其中有條款規定"如若放棄購買該車位,將自愿放棄該房屋購買權",開發商采取"先收錢后給提供合同"的方式,業主們很難修改不合理條款。
業主們回憶,開發商與購買車位的購房者簽訂了三份文件:(1)《購買車位承諾書》;(2)《地下車位使用權協議》;(3)《購買車位承諾書》及《地下車位使用權協議》。
《地下車位使用權協議》第二條顯示,車位形式為"地下普通車位或地下人防車位",車位總價為9萬元。律師稱,開發商永久轉讓人防車位是違法行為。依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人防車位是國家所有,開發商無權將使用權進行出售或轉讓,雖然開發商可能對人防車位有使用權,但也是有期限的,人防車位使用證是按一定周期來換發的,所以開發商永久轉讓是違法的。
《購買車位承諾書》
《車位使用協議》
此外,業主們稱,開發商在購房時收取購房者3.5萬元、5萬元不等的電商費,這些電商費不計入房款,也沒有發票。
住建部于2016年10月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做出了明確界定。其中第6條明確規定: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關于購房者繳納的電商費不給開發票問題,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的立案標準第三條為"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截至目前,針對業主反映的以上問題,開發商和政府相關部門均未給出明確答復。業主告訴《收房幫》,因去年維權,已有三名業主因"非法聚集"被判刑,"最近半年已無人敢維權,部分業主現在無奈斷貸,也是想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