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投訴:跟團游"被迫買"了"海景"房
2020年10月22日,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云天海景的業主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投訴稱遭遇購房騙局,來乳山旅游被推銷房子。
業主稱,銷售人員輪番上陣并表示沒錢就去借錢或寫欠條,因禁不住推銷簽署了認購協議,購買了云天海景的商品房。云天海景項目的開發商為乳山萬通置業有限公司,
云天海景的業主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的投訴
"旅游買房"式"逼迫"售樓
無獨有偶,湖南長沙58歲的姚先生稱自己在2020年10月6日跟團去山東威海乳山"免費"旅游2日。到達乳山后姚先生才得知旅行團是房地產公司組織的,而行程僅是在海邊看風景。
被逼買房。姚先生表示不買房不讓睡覺,而自己曾患過腦梗,身體不是很好經不住銷售人員的逼迫,最終簽署了商品房認購書支付了12.3萬元的首付款,購買了總價為41萬元的商品房。該商品房坐落于山東威海乳山,開發商為乳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來源:新浪微博視頻截圖
針對旅游買房問題。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旅游團就是看房考察團,吃住都是高級酒店,既然來了就要支持工作,如果要退房要找開發商,簽了合同就要走法律程序。
乳山發布:強迫買房不屬實
針對湖南長沙姚先生跟團免費游,被逼買房事件。2020年10月26日,乳山市宣傳部通過乳山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了《情況通報》稱,經調查限制自由、強迫買房不屬實,買房為自愿行為。
同時,當事人姚先生已發表書面聲明,表示未達到退房目的,就購房過程進行不正確表達,不存在限制自由、不讓睡覺、強制買賣等現象。
2020年10月26日乳山市宣傳部發布《情況通報》
收房幫:賣房銷售五花八門,簽合同付款一定要慎重!
賣房賣出新高度,跟團游實際為看房考察團《收房幫》也是第一次聽說。但是,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購房人與開發商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因此,面對免費旅游的噱頭,《收房幫》提醒消費者一定不要貪圖小便宜。另外,也要提醒購房者,簽合同、交定金前一定要慎重!以免落入開發商的圈套。
而已簽購房協議而未簽訂購房合同,是否能夠退款問題,則屬于合同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表示,如果簽訂購房合同后不想買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購房合同可以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如果房產合同中對相應的違約責任作出了規定,比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按照房產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拒絕按照房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那么開發商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予以強制執行。如果房產合同沒有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那么在開發商起訴以后,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