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扎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嚴把機動車安全檢驗準入關,切實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管理,確保檢驗檢測機構工作質量,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決定從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5月中旬,采取隨機抽取機構方式,聯合對全省獲證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
檢查重點
1: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檢驗檢測機構計量器具的計量檢定或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檢驗檢測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和標準發生變更是否按要求辦理變更審批或備案。檢驗檢測機構計量器具的計量檢定或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存在超資質認定能力范圍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報告授權簽字人是否具備機動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工程技術職稱或者技師以上技術等級,是否具有3年以上機動車檢驗工作經歷;是否存在批準授權簽字不滿足簽字條件(存在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虛假等),是否存在非授權簽字人簽發檢驗檢測報告。
3:檢驗人員是否熟練掌握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檢驗工作程序和方法、檢測儀器的操作規程等。引車員是否持有與檢測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是否熟練掌握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檢驗工作程序和方法等。檢驗項目和方法是否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要求。
4:是否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和結果。是否存在不按檢驗檢測技術標準違規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和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數據不真實,偽造檢驗檢測數據等問題。是否存在檢驗檢測數據漏項,篡改、編造檢測數據和結果。檢驗檢測數據聯網上傳是否規范、完整。
5:是否嚴格執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是否將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作為檢驗重點,嚴格檢驗重中型貨車的外廓尺寸、整備質量、側后部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和車輛尾部標志板、輪胎磨損狀況等項目,嚴格檢驗大中型客車限速裝置、動態監控裝置、安全帶、應急出口、輪胎等項目。
6:是否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規定的檢驗時間核定最大允許檢測量。大中型汽車檢測線是否配置使用車輛外廓尺寸自動測量儀,檢驗機構配置使用的計量器具是否依法經計量檢定合格或校準。
7:是否統一在明顯位置設置引導指示標志、公示業務流程,是否配有免費導辦人員,引導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檢驗業務。
8: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檢驗檢測機構計量器具的計量檢定或校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9:是否按要求全面實施車主“交鑰匙工程”。
10:是否存在以檢驗檢測改革的名義提高檢測收費標準,是否以降低檢測服務質量或大幅度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搞惡性競爭承攬業務。
問題查處
市場監管、公安交管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強化違法違規檢測行為的查處,形成強有力的聯合懲戒機制,共同做好對檢驗機構的監管工作。
對檢驗機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處所收檢驗費用十倍罰款,并依法撤銷檢驗資格:
1.為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具檢驗合格證明;
2.存在利用“值班車廂”或者其他車輛替代檢驗;
3.利用計算機軟件等手段篡改或者偽造檢驗數據和結果;
4.擅自減少檢驗項目或者降低檢驗標準;
5.明知對檢驗過程中發現的車輛識別代碼、發動機號有銼鑿改痕跡或者有盜搶、報廢、拼裝、套牌等嫌疑車輛不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的。
對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與非法中介勾結,出具虛假檢驗合格報告的,要從重處罰,并依法撤銷檢驗資格。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計量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按規定撤銷檢驗資質:
1.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
2.未對原始記錄和報告進行管理、保存的;
3.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報告授權簽字人和標準等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4.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
5.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的;
6.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失實的;
7.檢驗機構非授權簽字人簽發檢驗檢測報告的;
8.未經檢驗檢測或者以篡改數據、結果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
9.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認定的。
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組織開展獲證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是落實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的具體行動和措施,要高度重視,加強檢查工作組織領導,部門間要協同配合,明確檢查任務分工,嚴密組織實施,確保高效完成檢查任務。
嚴格檢查質量:各單位要嚴格選派檢查人員,檢查人員要提前熟悉檢查內容、檢查重點,把握好檢查尺度,要客觀公正評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每個小組檢查結束后要對問題進行分析匯總,為下一步加強機車檢驗機構監管提供依據。
做好檢查后處理:各機動車檢驗機構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要認真組織整改,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對問題整改進行督促指導,強化后續管理,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確保檢驗檢測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