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消息,近日有消費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順豐速運+”微信公眾號寄快遞時,發現順豐公司提供了一項名稱為“簽收確認”的收費增值服務,收費金額為1元,購買該項增值服務后,收件人需憑順豐發送的簽收碼或本人身份證后6位簽收快遞,消費者認為順豐提供該項增值服務的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浙江省消保委發文回應稱,經查,順豐公司官方網站“增值服務”版塊中對“簽收確認”服務介紹如下:“簽收確認是指快件簽收時,需確認收方客戶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戶當面簽收的一項增值服務,可在收方與寄方起糾紛時,為客戶提供簽收憑證。
浙江省消保委認為:
條例中的驗收應當包括對物品的當面驗視和簽收,順豐速運推出的“簽收確認”增值服務,實則是快遞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
順豐速運擅自把“簽收確認”從應盡的法定服務內容中拆分出來,涉嫌巧立名目收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順豐速運推出此項增值服務,容易使得消費者誤以為如不勾選此服務項目,則順豐速運可不提供“簽收確認”服務,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明確,所有寄遞企業應該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提供并優化服務,切實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12日,順豐對中新網回應稱,這一增值服務是快遞行業的通行做法,用戶是否選擇此項服務,不影響快件正常交付投遞,通常只有寄方有特殊需求時才會選擇,并不會對收件人收取費用。“這種口令簽收服務最先源于珠寶首飾、3C電子以及奢侈品類客戶的特殊需求,在常規交付簽收之外,此類客戶還希望在快件投遞時,我司能夠提供驗證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證號碼后6位的增值服務,以確保快件由寄方客戶指定的收方簽收,避免快件錯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