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網絡消費環境,積極營造促進線上消費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環境,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發布《2021年“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積極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網監+”工作機制作用,以深入推動天津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工作為中心,全力做好“雙十一”“雙十二”期間的消費維權保障和網絡市場監管工作,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自覺履行法定責任,進一步規范網絡市場秩序。
一是開展互聯網平臺企業約談工作,提高電商企業自律經營意識。依法督促、指導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平臺規則、平臺內經營者登記備案及資質資格審核機制,不斷強化落實平臺知識產權保護責任,認真落實網絡平臺數據報送責任。
二是發布《京津冀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合同》,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經營行為。通過市場監管委官網和各類新聞媒體,適時發布《京津冀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合同》,進一步推動“雙十一”“雙十二”期間電子商務經營者提升守法意識,規范經營行為。
三是召開市場監管部門網絡監管工作推動會,推動“2021網劍行動”深入開展。采取網絡視頻等非聚集形式,召開“2021網劍行動”推動會,總結工作、查擺問題,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全面完成“2021網劍行動”各項工作。
四是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高網絡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利用多種渠道向消費者宣傳互聯網消費自我保護常識、維護合法權益的途徑,避免陷入網絡消費陷阱、發生個人信息被盜用等情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理性消費意識。
五是加強與行業協會合作,做好《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宣貫工作。通過與天津市互聯網協會合作,采取多樣化方式,提高天津市互聯網企業的守法經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