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房屋質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國房產質量周報第14期發布。
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中國質量萬里行共收到23條業主投訴信息,加上網絡監測的輿情數據,最終整理出10個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項目。
具體來看,本周重點投訴項目涉及的開發商包括新城控股、港中旅地產、中能地產、綠城中國、聯投控股、頤安集團、錦盛置業、恒堃控股、紅星地產、安徽置地和星聯集團。
涉及的項目分別是濟南市新城悅雋風華、寧波市港中旅·中旅城三期、衡水市中能·翡麗公館、鄭州市綠城·明月濱河、合肥市聯投新安里三期、佛山市頤安·灝景灣三期、鹽城市錦盛豪庭·南郡、煙臺市北宸外灘、阜陽市置地·雙清灣和鄭州市星聯·御象湖。
經統計,十個項目涉及的問題包括:開發商違規售房、違規改建、違規交付、捆綁銷售車位、合同中存在霸王條款及房屋滲漏水等問題。
本期投訴項目中,中國質量萬里行重點關注衡水市中能·翡麗公館、鄭州市綠城·明月濱河、寧波市港中旅·中旅城三期和合肥市聯投新安里三期。其中,中能·翡麗公館開發商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即開盤銷售,被業主投訴。綠城·明月濱河因開發商贈送的小院實為公共綠地,且銷售期間,前后存在三個版本的合同等問題,被業主投訴。中旅城三期項目的業主反映,項目未完工即交付,部分區域存在滲漏水等問題。合肥市聯投新安里三期業主則因宣傳時的半贈送陽臺,在交付時改為按面積計入房價投訴開發商。
衡水市中能·翡麗公館:五證不全即建設銷售
中能·翡麗公館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縣,由衡水中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下文簡稱:“中能地產武邑分公司”)開發建設。有業主反映:“2019年買房時,開發商承諾三年交付,但目前整個項目處于停工狀態。另外,2020年項目建設期間,戶型面積由原本的136平變更為158平,需補繳10萬多的房款。之后,我了解到開發商銷售時并未全部取得‘五證’,于2021年7月要求開發商退款,但開發商不予理會。”
天眼查信息顯示,衡水中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由衡水中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能地產”)100%控股。中能地產武邑分公司聯系人表示“已不是該公司的工作人員,若有疑問可聯系北京總公司”。中能地產回復:“該項目屬于武邑分公司,我們不了解此事。”多次聯系中能地產武邑分公司股東——北京昊龍置業有限公司,該企業電話無人接聽。
關于開發商在五證不全情況下建設施工并銷售一事,衡水市住建局及人民政府均表示需咨詢武邑縣住建局,但武邑縣住建局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鄭州市綠城·明月濱河:違規送小院,合同版本不一
綠城·明月濱河位于鄭州市經開區,據業主反映該項目存在以下問題:開發商加價銷售給一樓業主的院子,在規劃報批中為公共綠地;銷售期間,開發商先后提供三個版本的合同,對合同中約定的部分內容進行減配操作。此外,社區配套也存在減配情況,包括將宣傳時的塑膠智慧跑道改為瀝青跑道,人車分流未兌現等。
公開資料顯示,綠城·明月江南由河南綠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公司的行政人員表示會將相關問題反饋至相關負責人。對此,鄭州市城建局業務處工作人員表示“因涉及的專業問題較多,需與多個部門確認。”
港中旅·中旅城三期:業主質疑項目未完工即交付
港中旅·中旅城三期業主反映:“2021年10月30日小區在未完工情況下交付,開發商無法提供五方驗收合格證、建筑工程質量合格證、消防部門工程驗收證明等文件。11月4日,我們與開發商及江北區住建局三方座談協商中,開發商及住建局都未出示驗收標準文件。”此外,業主還發現小區內存在連廊未做防水、墻面開裂、燃氣管道外露、地下車庫滲水嚴重等問題。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旅城是由寧波市寧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項目。對此,寧波市寧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國家要求出具的相關驗收材料及報告均已獲得,10月30日交付現場亦有公示。業主反映的質量問題,需由相關負責人給予回復。”就該項目的驗收情況,江北區住建局表示“需聯系質監站”,質監站的工作人員提供了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但電話無人接聽。
據寧波市信訪局于11月12日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回復:“中旅城三期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竣工驗收,各方責任主體一致認為工程質量合格,11月4日,在前江街道矛調中心的建設單位已向業主代表出示五方蓋章的竣工驗收記錄。”關于質量問題,江北區住建局已督促建設單位進行維修。
聯投新安里三期:宣傳時的半贈送陽臺未兌現
聯投新安里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由聯投(安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據業主反映,購房時開發商的工作人員稱聯投新安里C區陽臺為半贈送,即贈送一半面積,該贈送行為在宣傳冊及購房合同中均有說明。
交房時,業主卻發現開發商將前期約定的半贈送陽臺改為以全面積計入房價,導致2、3、7棟136戶業主均需補繳近4平方米的房款,約8萬元/戶。業主稱:“我們與開發商多次協商,開發商一直未給予正面回復。”對此,聯投地產的工作人員回復稱:“相關事項需咨詢營銷總監”。然而,電話轉接后無人接聽。
重點投訴問題:買房送面積
利用“買房送面積”誘導購房者買房的行為屢見不鮮,無論是陽臺、小院還是設備空間等,在開發商口中均可改為購房者有效使用的空間。而在實際交付時,往往未能兌現,由此引發的投訴不在少數。
上周,中國房產質量周報監測到,開封市楓華·西湖灣、唐山市京唐·城際嘉園、青島市天一·鏡臺山、通州區K2十里春風和眉山市水天花月存在贈送面積縮水、違規交付、承諾的學校未兌現、違規改建等問題。
一般情況下,“贈送面積”是指開發商以低價或免費的形式將部分空間贈送給購房者使用。購房者購房前,應明確開發商贈送的面積是否原本即為“免費”。
根據《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的相關規定,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結構層在2.2米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米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凸(飄)窗不應計算建筑面積。此外,露臺、露天泳池、花架等均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另外,一旦發生贈送行為,購房者應注意贈送的面積是否計入合同。北京金訟律師事務所王玉臣律師表示,“贈送面積不寫入合同,一般有兩種可能,一是違建,一是侵占公攤或公共部分。一旦有了所謂‘贈送面積’,房屋的整體價格往往要比沒有贈送面積高。另外,這類屬公攤或公共部分的贈送面積已被計入房款,相當于二次收費。”
因此,當你面對開發商“買房送面積”的宣傳時,切勿僅僅因“免費”而忽視其潛在的風險和隱患。
明星樓盤推薦
上周,中國房產質量周報輿情研究室基于市場認可度、產品品質、服務品質及口碑四個維度,甄選出本期明星樓盤,包括上海市中糧瑞虹海景壹號、北京市海淀幸福里、常州市都市森林花園、鄭州市中海云鼎湖居、洛陽市華耀城佳兆業水岸項目五個樓盤,具體信息如下表:
中國質量萬里行將持續關注房產市場的動向,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實現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