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的28萬多問卷到2021年的284萬多份問卷,短短四年間,更多不同年齡段的網民積極參與到“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當中。
日前發布的《2021年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報告》(下簡稱“報告”)顯示,2021年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指數為73.422(滿分100),屬于中等偏上較好的水平,相較于去年,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有較大幅度提升。
記者注意到,此次調查報告中11個發現當中,消費者關心的話題仍圍繞在網購當中的“虛假宣傳”、“刷流量”以及個人信息保護等焦點問題。
商品“虛假宣傳”仍是消費投訴熱點
據報告顯示,針對網絡購物安全狀況,58.58%網民認為滿意以上。對網絡購物權益保障的期望主要是:打擊虛假宣傳、打擊假貨、打擊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打擊大數據殺熟、消費者維權保障等。
針對“刷流量”、“網絡水軍”的現象屢禁不絕的原因,62.05%的從業人員認為監管力度不夠,相關法律欠缺、平臺管理漏洞、公眾缺乏安全意識則位列其后,占比分別為56.95%、49.48%、48.11%。
近年以來,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不斷地接到消費者投訴買到的某些產品與商家宣傳不符,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
今年11月17日,江蘇的王先生在某電商平臺上購買了一臺摩飛加濕器,共計234元。11月22日收到產品后開始使用,使用時,王先生發現產品噪音過大,經過一晚上加濕效果沒有達到產品最低的40%濕度指標。此外,商家宣稱產品靜音,結果是使用過程中加濕器風扇旋轉聲音較大,影響睡眠。
11月23日,王先生與芭麗莎西式廚電專營店商家溝通該產品問題,希望退貨并賠付退貨運費,商家拒不承認是產品有問題,聲稱是他個人行為導致的問題,拒絕賠付。
諸如商品“虛假宣傳”的投訴并在少數。
今年11月10日,南寧的王先生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一臺創維電視55A3型號電視,該商家產品宣傳資料上顯示該電視能效等級為三級,但在11月11日收到貨后,外包裝顯示該產品的能效等級為4級。
王先生詢問商家之后,得到的答復是以宣傳頁面為主,之后他又聯系了創維廠家,被告知:“國家規定誰銷售誰負責”。11月16日,電商平臺商家回復稱:“是因商品新舊國際能效改變原因造成”,隨后想王先生提出補償100元,王先生也發現商家的宣傳單頁改為4級能效和增加了友情提示。
對于賠償王先生沒有同意,據悉,電視國家能效等級國家于2021年8月開始執行,王先生認為商家3個月的時間宣傳頁面都沒有改過來,顯然說法不能讓他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社交平臺在“個信保護”中問題較多
此次報告中,個信保護成為網民以及行業關注的重點。
報告顯示,網民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關注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公眾網民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狀況的評價:總體上正面評價較多,比負面評價高10.9%。
參與調查的公眾網民認為,個人信息保護做得不好的應用領域有社交應用、電子商務、網絡媒體、生活服務、數字娛樂等。據調查顯示,網民感覺和日常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網絡應用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仍存在較多問題,但和去年相比,各選項的選擇率均有所下降。
此外,不少網民認為,目前數據安全保護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較多,反映出網民對數據市場秩序、數據規范、數據應用等方面問題比較擔憂。
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近日也接到一起關于數據評價以及隱私問題的投訴。
記者了解到,一家名為Pamper日式美甲美睫店是大眾點評付費入駐商家,據該商家稱選擇付費入駐大眾點評的初衷是通過在其平臺上積累客戶好評,作為商家判斷消費者愿意付費的關鍵因素。
據商家投訴稱,客戶王女士在11月5日預約了該店服務,并于當晚到店做了日式品牌膠純色美甲的項目,隨后在11月6日寫了一條用戶好評。
幾日后,Pamper日式美甲店客服發現此條評論被刪除,隨后該店家咨詢了王女士,她表示并未刪除好評。該商家致電大眾點評客服說明了情況,對方反饋稱該店與王女士存在朋友、親屬、同事等關系。店家工作人員提交了相關聊天紀錄的截屏和視頻等證據后,大眾點評以大數據判定為認為仍存在關系,并且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
據悉,大眾點評在回復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的反饋結果同樣稱:該商戶存在相關人員如親友、員工在商戶下評價。根據《商戶誠信公約》,此類評價將不會被展示。
對此,Pamper日式美甲店提出質疑,認為大眾點評屏蔽違規好評,是否應該提供舉證的責任,而不是一言以蔽之?此外,平臺是否涉嫌存在竊取店家和王女士的隱私,包括不限于通訊錄、通話記錄、定位軌跡、消費紀錄等等,店家負責人希望平臺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據悉,此次圍繞“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活動將持續一周。
調查活動組委會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長嚴明強調,法治建設在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中處于重要的地位,網絡安全法已經為更廣大公眾所了解,個人信息保護認知水平也在大幅度提高,但是還需要加以重視和繼續提高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網絡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黃道麗指出在萬物互聯的時代,機遇與挑戰并存,便捷和風險共生。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2021年我國網絡與數據安全工作頂層設計和總體布局不斷完善,網絡與數據安全“四梁八柱”基本確立。她指出,我國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網絡綜合治理格局。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讓“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在此背景下,隨著科技進步以及網民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加,虛假宣傳以及侵犯個人隱私問題將進一步得到有效的監管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