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記者 雷玄
在12月8日舉辦的《2021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專題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布會上,針對加強網民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建議。
《報告》顯示,受訪群體反饋在網民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存在五方面的問題,分別是數據市場交易市場混亂、數據規范問題、 數據應用程度較低、中介服務供應不足、 政府數據不開放等。受訪群體認為,數據市場交易市場混亂,數據不規范是目前最突出的問題。
針對網民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存在五方面問題,《報告》給出了五點建議,如下:
第一,通過公權力控制維度保護個人信息。通過對公眾網民對個人信息保護措施進行分析,公眾網民傾向于主要通過國家立法、部門監管等公權力控制維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保護。
第二,選擇低成本的網民參與個人信息泄露防范手段。未來在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設計時,應選擇低成本的、網民易于操作的個人信息泄露防范手段,例如設立專門個人信息泄露通知處理網站、設立“原則加入、 明示退出”的個人信息公益訴訟參與制度。
第三,加快制定數據分類分級目錄。網絡安全的核心是數據安全,數據安全的邏輯起點是數據的分類分級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數據安全法》的立法說明中,便將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制度作為國家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體系中的首要制度。
第四,加快建立數據交易市場。建立國家統一的數據交易平臺可以充分發揮數據交易平臺的數據供給作用,解決數據交易平臺分布不均、數據集中度不高和數據供給區域不平衡造成數據開發應用瓶頸等問題。
第五,構建企業內部數據安全監管體系。網民認為《數據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效果有限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企業未做好內部合規,手機 APP 數據安全問題頻發,因此有必要構建企業內部數據安全監管體系,以自檢促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