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強化產品召回監管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題新聞發布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表示,在汽車召回領域,堅持深化改革和強化監管一體推進,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規范和標準,加強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監管,推進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體系建設和安全評估。截至2021年底,累計召回汽車9130萬輛,問題主要集中在電子電器、發動機等總成。
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任王琰在會上介紹:在互聯網多模式發展和工業智能化趨勢的背景下,智能網聯汽車作為創新發展的新方向,將汽車產業帶入到多領域、大系統融合的高速發展時期。相關機構調查數據顯示,目前全球市場搭載智能網聯功能的新車滲透率約為45%,預計至2025年可達到接近60%的市場規模。2020年,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滲透率保持在15%左右,預測2025年市場滲透率超過75%以上,高于全球市場的裝配率水平。
隨著智能網聯汽車的快速發展以及OTA技術的應用普及,OTA逐漸成為汽車后市場車輛安全改進和服務的重要手段,根據企業OTA報告數據顯示,2021年企業OTA升級涉及數量呈爆發式增長趨勢;2021年企業報告OTA升級351次,涉及車輛3424萬輛,較2020年同期分別上升了55%和307%;2021年新能源汽車OTA升級占比64%,同時傳統燃油車OTA升級也在增加,OTA升級不是智能電動車的專屬,傳統燃油車領域也在不斷發勁;OTA升級主要涉及娛樂系統、整車系統和信息與數據系統三大主流系統,占比為涉及車輛的86%。
在召回方面,2021年,OTA召回共有10起,涉及缺陷車輛292萬輛。企業通過遠程升級OTA方式對已銷售車輛某些功能或性能進行改進、優化,節約時間,降低成本,大部分OTA召回在3個月完成90%,汽車召回完成率顯著提高。需要說明的是,汽車安全的遠程升級是汽車召回的重要內容,要嚴格按照汽車召回法規實施并受到監管。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鼓勵企業用OTA的方式實施召回,但是企業不管是以OTA作為召回措施還是技術服務活動,都要履行備案等法定義務,要能夠更好地保護公共安全和消費者權益。
王琰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將積極推動車輛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基于遠程升級技術的汽車產品召回實施要求》等關鍵標準研制,推進智能網聯汽車OTA大數據云平臺和相應測試分析能力建設,為監管政策制定提供有效技術支撐和平臺基礎,共同促進汽車新技術新產品高質量發展和安全運行。
關于OTA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2020年1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車企進行汽車OTA備案做了進一步規范,要求生產企業對已售車輛進行OTA時,無論是否涉及消除產品缺陷,都要向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備案。
2021年6月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再次發布了《關于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備案的補充通知》,對于車企進行汽車OTA備案做了進一步規范。
2021年8月,工信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對加強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軟件升級、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一致性提出明確要求。意見指出,企業在對具備OTA升級功能的車輛實施在線升級活動前,應當確保汽車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技術規范等相關要求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涉及安全、節能、環保、防盜等技術參數變更的應提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報,保證汽車產品生產一致性。未經審批,不得通過在線等軟件升級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車自動駕駛功能。
數據顯示,2021全年,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354.5萬輛和352.1萬輛,同比均增長1.6倍,市場占有率達到13.4%,高于上年8個百分點。2021年12月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達到19.1%,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市場滲透率達到20.6%。
盡管滲透率和銷售數據都有了明顯的增長,但電動汽車的普及,以及對市場環境的培育依舊任重道遠。國家規定涉及到安全、節能、環保、防盜的參數,要向工信部申報,因此申報對于整車的基本性能將有很大的調整,主機廠需要思考在什么范圍內能為用戶提供適當的需求。
此外,將汽車OTA置于監管之下,無疑會使得車企更加重視車輛相關功能上的技術成熟度,不再敢讓可靠度低的功能上線,再偷偷“打補丁”,合理的監管,也更有利于汽車智能化的發展。
對于消費者來說,汽車OTA納入召回監管并不會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和OTA升級,同時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