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近十年來取得積極成效
2023-07-18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今年6月是第22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也是《特種設備安全法》頒布十周年。
從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到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
10年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了《特種設備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國特種設備領域的首部法律正式誕生。10年來,這部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而制定的法律,為特種設備安全保駕護航,發揮了重要作用。
過去的10年,我國特種設備發展迅速,我國已經成為特種設備的生產大國、使用大國。
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22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通告顯示,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1955.25萬臺,另有氣瓶2.35億只、壓力管道85.9萬公里(在冊)。
特種設備產業體系逐步完備,形成覆蓋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等全鏈條的特種設備產業鏈;特種設備制造能力提升,起重機械、電梯、電站鍋爐等產品已躋身世界先進行列,大型起重機械和超超臨界燃煤電站鍋爐實現國際領先;特種設備出口實現量質提升,國內電梯產量約占全球產量70%左右,起重機械出口額保持每年40億美元左右,叉車出口額每年20億美元以上,大型游樂設施實現從進口國轉變為出口國。
前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正式公布了關于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也是對特種設備安全法頒布實施十年的一次全面“體檢”。
報告顯示,《特種設備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深入貫徹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法,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嚴格依法監督管理,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不斷健全,特種設備產業快速發展,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持續改善,法律實施取得了積極成效。特種設備保有量快速增長,特種設備產業體系逐步完備,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持續改善,服務民生作用日益凸顯。
報告還詳細介紹了《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十周年取得的6大具體成效和存在的6個方面的問題,其中成效主要體現在大力開展法律宣傳,提高依法管理意識和能力;強化配套制度建設,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加強產業政策引領,促進特種設備產業快速發展;健全監管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法律責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特種設備依法管理水平;持續提升節能減排水平,推動特種設備綠色低碳轉型。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產業發展存在短板弱項;企業主體責任尚未全面落實;監管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監管體制仍需理順;住宅電梯安全隱患不容忽視;法律制度體系尚不完善。
據了解,當前,我國特種設備領域已經形成由1部法律、1部行政法規、114部地方性法規、8個部門規章、143個地方政府規章以及50個安全技術規范、2520個標準構成的特種設備法律制度體系。
報告顯示,《特種設備安全法》施行后的近十年間未發生重特大特種設備事故,安全形勢持續改善。與2013年相比,2022年特種設備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分別下降了52.4%、65.1%、84.8%。
目前,特種設備安全法律制度體系中的一些規定難以適應安全監管和產業發展的需要。部分法律制度亟須補充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法與其他法律法規間的銜接協調還需加強,鼓勵科技創新缺少配套激勵制度,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需要細化完善。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史耀斌委員認為:“要盡快思考規劃如何進一步完善修訂《特種設備安全法》。有一些是關于法律條文的問題,有一些是現有法律沒有規定完備的問題,包括實施范圍、特種設備的界定等,還有一些是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興戰略產業,比如新能源、生物技術等問題,這些都迫切需要對法律作出一些與時俱進的修改和完善。”
報告建議加強與相關法律之間的銜接協調,推動修訂《特種設備安全法》,梳理特種設備安全法與安全生產法等協調問題,增強法律體系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協調性;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加快修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研究提出鍋爐等高耗能特種設備統籌安全和節能環保的規定,細化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在節能、環保和“雙碳”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增加節能環保工作的具體要求,推動安全綠色發展;支持指導地方對電梯、燃氣瓶等單項特種設備開展“小切口”立法;加快相關標準修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時修訂更新特種設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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