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有機農業的發展需要市場、政府共同發力
2024-05-28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近年來,有機農業發展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有機農產品的相關爭議也此起彼伏。記者近日采訪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市場監管研究院執行院長李俊教授,請他就相關問題進行分析,李俊分享了他對有機農業的思考。
有機農業是新時期經濟發展的戰略選擇
李俊教授認為,應當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新時代有機農業發展的重要性。
我國明確提出了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雙碳”戰略。農業生產是全球范圍內重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是實現雙碳目標不可缺少的環節。
與傳統農業相比,有機農業禁用化肥和合成農藥,不破壞土壤的生態平衡,可增加土壤有機質,從而增加土壤碳儲量,同時能減少二氧化碳、甲烷等溫室氣體的排放,已成為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戰略支撐。而其生產過程中注重應用生物技術、可再生能源,將農業廢棄物轉化為有機肥料進行利用等,必然有助于節約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
有機農業也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選擇。我國經濟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已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即使近年來面臨經濟波動起伏,消費升級仍是大勢所趨。特別是,中國是一個消費需求多元、多層次的巨大市場,大力發展有機農業,為市場提供更安全、品質更高、品種更豐富的有機農產品,才能激發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有機農業發展的關鍵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李俊教授談到,當前我國有機農業還處于發展初期。據相關統計數據,2022年,全球有機農地面積占農地總面積為2%,歐盟、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區域的占比分別高達10.4%、14.8%,中國的占比只有1%,可見,我國的有機農業還有巨大發展空間。
從推動有機農業快速、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李俊教授認為核心在于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市場機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推動經濟發展的根本力量,同樣也是推動有機農業發展的基本條件。
就市場機制推動有機農業發展而言,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供給端的有機農業生產者必須嚴格按照有機農產品標準要求,嚴格質量管理,最終為消費者提供安全、高品質的有機農產品;二是購買端的消費者應提高有機農產品意識和判斷能力,根據自身需求和購買能力,理性選擇有機農產品,并支付體現優質優價原則的合理價格。三是解決質量信息不對稱問題,溝通供需兩端,為消費者購買決策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撐。比較而言,當今有機農業發展的最大瓶頸,是有機農產品的質量信息供給問題。
有機農產品質量信息供給,既需要有機農產品生產者充分有效披露有機農產品的質量信息,包括生產者、產地、執行的有機標準、產品的主要成分及指標等,也需要第三方機構對該農產品是否符合有機標準進行檢測、認證。
只有生產者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充分提供有機農產品質量信息,認證檢測機構嚴格規范檢測、認證,出具公正、權威的檢測、認證結論,建立起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質量信息的充分信任,有機農業生產、流通、消費的正常循環才能建立,市場機制促進、推動有機農業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才能發揮。
規范有序的有機農產品市場
李俊教授提及,市場機制發揮作用,需要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這必然要求政府發揮應有作用。
規范有序的有機農產品市場,首先需要較為完善的有機農產品法律法規和標準,這是規范相關市場主體行為的規則基礎。應該說,目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認證認可條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等,為建立有機農產品市場秩序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持。但也應認識到,近年來有機農產品市場中多有發生的虛假認證問題、網絡直播中的虛假宣傳問題、經營者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問題、職業索賠問題等等,都對有機農業的發展產生了巨大沖擊。
我國有機農業發展起步比較晚,目前還處于發展初期階段,存在著生產技術支撐相對薄弱、產品質量容易出現波動。
同時,有機產業的發展社會關注度很高,廣大消費者對“健康生態”的有機食品農產品充滿期待的同時,也會因為信息不對稱,或者市場出現的負面信息,而對有機產品行業充滿質疑。
為此,積極開展有機農產品監督抽查,對認證機構的認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也是建立規范的有機農產品市場秩序的題中應有之義。當然,一些法律法規標準缺失或不明確問題,也應盡快解決。
李俊教授認為,盡管有機農產品和普通農產品相比價格較高,但有機農業天然是高成本、高投入,從國內外經驗來看,如果沒有規模效應,是很難盈利的,這必然會阻礙有機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從支持有機農業發展的角度講,政府應采取一些政策措施,鼓勵有機農業走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道路。同時,有機農業的發展對環境、對社會具有正外部性效應,參考歐盟及一些發達國家經驗,政府也可以考慮以生態補償等方式支持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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