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2017年第2批實木地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四川、云南等9個省、直轄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實木地板產品,有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T 15036.1-2009《實木地板 第1部分:技術要求》、GB/T 15036.2-2009《實木地板 第2部分:檢驗方法》等標準的要求,對實木地板產品的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漆膜硬度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浙江高牌木業有限公司、昆明奧斯騰木業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漆膜硬度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