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2017年第2批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等15個省、直轄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產品,有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 15102-2006《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等標準的要求,對浸漬膠膜紙飾面人造板產品的表面膠合強度、表面耐干熱、表面耐污染腐蝕、表面耐龜裂、甲醛釋放量、表面耐磨、內結合強度、表面耐香煙灼燒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杭州瑞格森工木業有限公司、廣州市利欣雅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東莞南城聯豐標準板材有限公司、東莞市申隆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廣州易福諾木業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金富萊貼紙加工廠、廣州市榮業裝飾貼面板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誼創裝飾板廠等企業的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表面耐磨、內結合強度、表面耐香煙灼燒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