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木不實或以次充好,因為心虛所以不愿在發票上標明材質。2010年,浙江省家具消費投訴達到228家,同比增長7.5%。2011年元月,浙江省消保委對杭州市7家家具市場128家商鋪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讓大家心里一寒,99%以上經營者無法提供家具說明書等情況,被抽檢的13件家具沒有一件是“全實木”的。
13件樣品不同程度地使用了人造假冒實木,因為涉嫌虛假宣傳被要求退貨時,只有聯邦、三杉、莎樂美3個品牌同意退貨。省消保委在對實木家具進行調查后,給實木家具定了“七宗罪”:標識標簽不規范、材質都由銷售員說了算;以次充好,以假亂真;虛假宣傳,商家不肯在單據上寫明材質;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不提供產品說明書;不提供發票;虛假宣傳后,80%廠家不肯退貨;市場給消費者承諾只是“水中撈月”。
消保委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目前許多市場都有“無理由退貨”一說,比如紅星美凱龍宣傳的先行賠償、30天無理由退貨;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宣傳的10天無理由退貨、先行賠付;其他也有一些市場宣稱不滿意就退貨等,看似給消費者實足保障的市場,但在廠家不愿意退貨時,“無理由退貨”卻成了難題。經銷者此時會提出許多條件:得由消費者做相應檢測,以證明廠家的確存在虛假宣傳;不滿意就退貨不包括樣品、打折產品和沒有使用過等。
另外,按照國家2001年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家具》規定,出售的家具必須具備使用說明,家具名稱必須反映家具真實屬性等。而此次調查中,99%以上的經營者無法提供家具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