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購買了南京江寧區勝太東路一處精裝修公寓的市民向揚子晚報投訴稱,他們購買的新房不但裝修存在問題,而且開發商推遲交房。這讓不少業主都覺得吃了大虧,紛紛來到售樓處討要說法,開發商解釋稱延期交房的賠付肯定會給,對于房屋裝修質量問題,也會積極地與業主溝通并安排進行維修補救。
家住江寧區的朱先生于去年購買了江寧區勝太路附近的一處樓房,由于這處樓盤主打精裝修,不但位于江寧區的繁華路段,而且距 離南京主城也比較近,正是這些原因促使了朱先生購買了一套這家樓盤的精裝修房子。可是買完房子之后卻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朱先生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按照當 初買房時候簽訂的協議,他所購買的房子應該是2012年7月份交付,可是到最近開發商才通知業主交付。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2012年底前按逾期每天賠償 20元計算,2013年后至今按40元每天算。但朱先生和其他業主們認為,這個合同是“格式化的合同”,是無效的,也是對他們業主不公平。朱先生覺得如果 按照房子的總價和房子70年產權來折算,那房子每天的“折舊”費遠不止20塊。
除了房屋延期交付外,在收房的過程中,朱先生等業主還發現開發商的精裝修房屋的裝修存在很多的問題,朱先生表示當初開發商在宣傳材料上宣傳的都 是1200元/平方米的精裝標準,然而業主們在驗房的時候發現房屋存在很多問題,有的護欄用膠水粘合、有的空調室外機裝在室內、有的房屋門套損壞、有的墻 面有色差、還有的屋內地板開裂、電器品牌與當初承諾的不同等等。業主們表示,這樣的裝修標準他們根本不能接受。
揚子晚報記者采訪了樓盤售樓處一名負責人,對于業主們提出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會和每一名業主溝通,了解他們的具體需求,合情合理地去解決 業主的問題。在談到賠償問題的時候,該負責人表示,由于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簽有合同,雙方之間有履行合同的義務,因此只能遵守合同上的約定,按照合同來辦 事。對于業主反映的精裝修房屋存在裝修質量差的問題,開發商完全可以按照業主提出來的要求進行整改,逐一滿足業主的要求。
對于開發商的回應,有的業主表示了同意,也有一些業主決定將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