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首例假冒圣象商標的刑事案件于丹陽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因制售假冒圣象商標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付出牢獄的代價。這標志著圣象集團依法向商標侵權行為一一訴諸法律的一系列法律行動的開始。
圣象集團有限公司享有“圣象”商標專用權,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在業界和消費者中有著很高的聲譽。去年,圣象集團在國內個別地方發現有一些假冒圣象商標的產品。這不僅嚴重侵犯了圣角商標的專用權,也危及到消費者的利益,更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于是,圣象集團向公安局作了舉報,并引起了公安局的高度重視。經過公安人員不辭辛勞、千里追蹤,調查、取證和反復比對,歷時半年多,終于一舉偵破了這起故意制售假冒圣象商標產品的刑事案件,并移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隨著嫌疑人落網和被起訴,即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不僅體現了司法機關捍衛國家法律尊嚴、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利益的決心,彰顯了法治的力量。同時,也昭示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這也警示了那些還在心存僥幸,意圖制假、售假在違法犯罪邊緣的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管是假冒或仿冒圣象還是別的商標,到頭來終會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