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0月以來,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再度被霧霾籠罩。雖然中央和地方治理大氣污染力度在不斷加大,但這種復雜的結構性污染不是短時期就能消除的,所以,做好個人防護是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保護措施。
根據多家電商平臺提供的數據顯示,口罩產品成交量和空氣凈化器產品的需求量有明顯上升趨勢。但令人擔心的是,霧霾防護產品的行業準入門檻低、產品良莠不齊,消費者在選擇時無所適從。那么,如何才能讓消費者用上放心的防霾產品呢?無疑,防護型口罩及空氣凈化器等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盡快出臺,成為公眾心之所系。
空氣凈化器主要性能指標宣傳混亂
霧霾天不出門,家里空氣質量的好壞成為人們關心的話題。那么,選購了空氣凈化器是否就真的起到空氣凈化效果了呢?有消費者就表示“即使買了空氣凈化器心里也沒底,只能買來后再看效果。”
近日,中國質量萬里行工作人員走訪了北京市朝陽區幾家大型家電賣場,家電賣場大都將空氣凈化器放在一進門的明顯位置,銷售人員介紹說“現在,空氣凈化器是最熱銷的家電產品之一。”
“您選購凈化器嗎?多大房子用?打算選什么價位的?”剛一進門,銷售人員就迎上來問道。但是轉了一圈后,工作人員發現在售的很多凈化器,很難找到凈化器適用面積的直觀說明。于是,向銷售人員咨詢“30平方米房間內使用”的空氣凈化器,一名銷售人員推薦了幾款凈化器說,“您就看喜歡哪個外觀就可以選了”。
銷售人員推薦的產品從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有幾款產品上標有“PM2.5空氣污染顆粒去除率99%”。當詢問這幾款標有“PM2.5空氣污染顆粒去除率99%”的產品,在性能上有何差別時,銷售人員說“差不多,都能去除99%”。
工作人員在翻閱幾款空氣凈化器宣傳頁后發現,標稱“凈化PM2.5效果達到99%”的產品都會在頁面最下方標注一行字體很小的說明。在這個說明中,各品牌的測試方法并不相同:某品牌凈化器標明,特定實驗室(體積30立方米,溫度23至26攝氏度,濕度45至55%RH)環境下,初始濃度為(5.0正負0.5)毫克每立方米,去除率隨開機時間遞增,最高值可達99%以上;某品牌標明在與前一品牌同等試驗環境下,開機60分鐘后測得去除率99%;某品牌標明“30立方米艙,70分鐘”去除率99.18%。
權威試驗 空氣凈化器性能差別大
2014年5月,中國消費者協會曾對25款不同品牌、不同型號的空氣凈化器進行比較試驗。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副主任皮小林介紹,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從北京、天津兩市的家電賣場、大型商場、超市及電子商城等銷售渠道購買了25款空氣凈化器樣品,樣品涉及18個品牌(國產品牌3個,國外品牌15個),分別是:室內凈化器樣品21款,價格從1499元到18700元不等;車用凈化器樣品4款,購買價格從每臺599元到1780元不等。
消費者協會進行的比較試驗涉及消費者購買、使用、維護等環節,得到的試驗結果是:第一,有些商家夸大產品的凈化能力,21款室內凈化器樣品的顆粒物凈化效能最高的樣品與最低樣品凈化效能相差6倍。最差的沒有太多凈化效果,性價比很低。第二,凈化器樣品功率標注不明確,21款樣品的功率標注沒有統一的格式,有的標注一個數值,有的標注幾個數值,還有的標注一個數值區間。第三,后期使用成本和售后服務,21款空氣凈化器樣品所明示的整機保修時間不等;空氣凈化器的關鍵部件濾網使用壽命不同,價格相差較大,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消協工作人員撥打樣品的售后電話、銷售電話或生產商電話,遇到某一品牌售后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的情況。
近日,經過一個多月的測試工作,由國家室內車內環境及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組織進行的空氣凈化器主要性能測評結果出爐。
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工作委員會、國家室內車內環境及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介紹說,為了保證整個測評工作的公正性,檢驗中心于7月23日從某電器電子銷售平臺上,按照自營產品銷售量從高到低,選擇了10臺不同品牌熱銷凈化器,其中有7個國外品牌,3個中國品牌。檢測中心依據國家空氣凈化器凈化性能檢測評價方法,重點檢測了空氣凈化器的PM2.5和甲醛的凈化能力。
檢測顯示,對凈化材料的凈化壽命的宣傳存在標注不統一的問題。測試中的10臺凈化器,標稱壽命從3個月到3年不等。宋廣生說:“標稱壽命對應每天開機1個小時,還是每天開24小時?對此沒有辦法判斷。檢測中心正在進行凈化器樣品連續開機運轉500小時的凈化壽命試驗。”
商家不實宣傳 引消費者誤解
“最近大家討論凈化器是安慰型產品 ,除PM2.5沒有什么效果。”宋廣生表示,從技術角度講,市場上的空氣凈化器產品主要應用高效過濾技術和靜電吸附技術,除PM2.5沒有問題。“但是,商家在凈化效率、凈化空間、凈化壽命和凈化物質的種類宣傳中,存在虛假宣傳、不實宣傳,導致消費者對空氣凈化器有些看法。”
商家使用“凈化效率99%、99.9%”這種說法是一種誤導。空氣凈化器的效果好與壞,取決于潔凈空氣量(CADR值)。“這是一個最關鍵的數據,這個值越高,凈化的效果越好。”宋廣生說。
皮小林表示,“潔凈空氣量是世界通用的凈化器性能指標,是空氣凈化器獨特的、固有的性能參數,它與測試艙體積和測試時間沒有關系。潔凈空氣量指空氣凈化器產生“無特定污染物”的潔凈空氣的速率,以立方米每小時(m3/h)為單位,潔凈空氣量一定要與污染物一一對應。凈化效能是特定空間特定時間內單位功率下,空氣凈化器產生的潔凈空氣量,以立方米每小時瓦(m3/(h·w))為單位。消費者使用這一數值,對不同品牌不同型號產品進行比較。同一臺凈化器,對不同污染物的去除能力是不一樣的,潔凈空氣量與污染物一一對應,凈化效能也與污染物一一對應。”
“凈化效率”與“凈化效能”僅一字之差,但前者對消費者選購產品不具太多參考意義,而凈化效能卻是空氣凈化器主要性能指標之一。
“如果不確定空間大小、時間長短,凈化效率這個值沒有可比性。打個比方,1立方米的空間,開機1小時凈化效率達到99%的凈化器,放到30平方米的空間凈化效率可能只有80%。”宋廣生說,“如果風量很大,凈化效率也很高,實際一算CADR值可能不到100,或者只有幾十,就屬于垃圾產品。”他還表示,目前企業的不實宣傳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內生產的品牌貼牌冒充洋品牌,另一種是國內經銷商為了提高銷量,宣傳時給一些洋品牌加入了一些原本不具備的功能。
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清潔技術研究所所長魯建國也表示,“一些企業在宣傳時只說去除效率這一性能指標,而不提潔凈空氣量(CADR值)這一核心指標。”
規范相關產品質量 期待新國標出臺
目前,空氣凈化器產品種類繁多,其功能也不近相同,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甚至還有假冒偽劣產品,再加上一些宣傳上的誤導,消費者誤以為空氣凈化器無標準可依。
魯建國表示,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規定,銷售或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才能生產或銷售。目前,空氣凈化器市場的主要問題是相當一部分制造企業法制觀念不強,缺少社會責任感,存在“撈一筆就跑的思想”,造成產品質量差距較大。一些空氣凈化器生產企業以沒有標準或標準正在制定為由,拒不執行。
國標雖然涉及了固態顆粒物、氣態污染物等內容,但是關于凈化器性能的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而非強制標準。空氣凈化器(中國)行業聯盟副秘書長陳佰會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空氣凈化器生產廠家在生產過程中,依據的標準各有不同,國標、地標、行標甚至國外標準,造成了企業在宣傳以及檢驗機構檢測時出現了不同方法和內容。“企業也很困惑,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性能標準水平的滯后和執行度較低,只能通過參考執行國外標準或其他標準,走差異化路線來體現自身產品的性能。但這種做法的后果就是,消費者在理解上容易造成偏差,選購時也很難對比選擇,讓人感到行業的無序、混亂和不成熟。”
魯建國透露,目前國標正在進行第二次修訂,主要是從標準的適用范圍、測試方法的可重復性和可操作性、技術要求的先進性等方面考慮。修訂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標準修訂后的水平可以和國際先進水平標準相媲美。
陳佰會認為,目前新的國標制定應注重標準的可用性,應能夠保證空氣凈化器產品測試的完整性,對企業應該怎么標稱,對測試機構應采取什么方法測試提出具體要求。他希望新國標在修訂過程中,除了對空氣凈化器標稱的相關性能指標要求、測試可重復性以及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提升外,對于消費者易懂的如“適用面積”等方面應有所加強。通過新國標的出臺,提高空氣凈化器行業和產品的準入門檻,淘汰性能較差、粗制濫造的產品,使空氣凈化器市場更加規范有序。
宋廣生和皮小林則希望,新國標能對空氣凈化器去除污染物的檢測方法相關標準加以細化,以便為消費者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檢測。
據悉,《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預計年底前將公布征求意見稿,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修訂版明年有望批準發布。重度霧霾下,我們期待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盡快出臺,規范防護型口罩及空氣凈化器產品的市場秩序,更需要企業和消費者共同樹立法律意識,有效防霾抗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