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是誰》的一組組漫畫火爆朋友圈,各行各業開啟“自黑”模式,自嘲職業生涯的無奈。
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的基層執法人員也做了一個“市場監管人”的版本:“我們是誰?”“市場監管人!”“最擅長什么?”“背鍋!”“什么時候背?”“時刻準備著!”……大家所說的“背鍋”,是指近來在市場監管圈討論比較熱烈的“8?11”重大高壓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調查結案通知中,質監系統基層工作人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
(一)2016年8月11日14時49分,湖北省當陽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電聯產項目在試生產過程中,2號鍋爐高壓主蒸汽管道上的“一體焊接式長徑噴嘴”
(企業命名的產品名稱,是一種差壓式流量計,以下簡稱事故噴嘴)裂爆,導致發生一起重大高壓蒸汽管道裂爆事故,造成22人死亡,4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313萬元。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市場監管者的“安全感”來自責任與專業示:“要全力搶救傷員,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妥為做好善后處置,抓緊查明事故原因并追責”。
湖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視,時任省委書記李鴻忠,時任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王曉東等省委省政府領導也都作出相應批示,并帶領省市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2017年8月3日,湖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了《關于湖北當陽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8?11”重大高壓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調查結案的通知》,并公布了附件《湖北當陽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8?11”重大高壓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調查報告》。
該調查報告中,對質監系統3名特種設備檢驗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進行立案偵查,對1名特種設備監察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進行立案調查;同時對10名質監系統特種設備檢驗人員、特種設備監察人員建議給予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
(二)面對問責力度如此之大的調查報告,作為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的質監系統基層工作人員、工商執法人員、食藥監局等為代表的一線執法人員等“市場監管人”莫不感到震驚。
一篇標題為《為什么將企業的責任綁架到監管人員身上?——來自基層特種設備監管人員的心聲》在執法人員的朋友圈轉發。
作者認為,第一,針對事故認定關鍵物品是否是特種設備存在異議。目前的特種設備目錄并不包括“噴嘴”,歸責為基層特種設備監管人員“機械執法”,有失公允;第二,事故問責能否跳出“亡人必追”“著邊必追”“輿論必追”的怪圈。作者認為,特種設備檢察人員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人”,而不是“監護人”,不該將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完全綁架在市場監管人員身上。第三,作者給出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建議:調整精簡特種設備目錄、明細監管思路、規范事故調查法治意識導向等,期盼給一份基層市場執法人員“安全感”。
之后,除了提出呼吁“安全感”的基層執法人員,還出現了《面對追責,除了埋怨,更應反思履職中的問題和瑕疵!》一文對執法工作的反思。作者認為,履職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的因果關系極為偶然,而監管人員與檢察院站在相對立的立場,從同一個起點出發,根據一般人的經驗對因果關系進行判斷和評價,屬于典型的見仁見智,監管人員很難通過經過系統論證形成的指控進行有效辯護。
筆者認為,暫且無法評判涉獵面如此廣泛的歸責,孰是孰非,每個人都扮演者不同的社會角色,站在不同的立場,擁有自身獨一無二的知識儲備,安全生產企業、每一位企業員工、市場監管者、行政執法人員……因為除了涉事企業的相關人員的歸責,從基層市場監管人員,到管理層以及省市區的質監部門,調查報告都提出了事后追責,談到的主要原因仍然歸咎于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每一個環節。
無數次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或許不在于某一個人、某一個部門、某一個崗位,或許就在某一個“一體焊接式長徑噴嘴”
式的小部件,或者就存在與某一個小的“螺絲釘”上……從零部件或產品的生產、銷售到使用,相信都是經過了不同崗位,不同部門,同時也扮演不同社會角色的普通大眾之手,是這些人員和部門的共同決策。他們更像是這個生產能夠正常進行的每一個關鍵點,顯而易見,出現安全事故是每一個關鍵點都極其不愿意發生的。
網友“俠骨柔情”留言稱,“干活在基層,責任在基層!這種‘隔墻撂磚’的追責方式,使得基層人員如履薄冰……”,網友“天天找樂”調侃,“守法是每個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義務,他們不守法不是監管人員的責任,出現小偷抓警察……”,網友“云頂客”認為,“執法部門的權責邊界,急需最高司法機關加以界定和確認,這是基層各級執法部門和執法監管人員依法履職的基本保障。”
(三)在“8·11”當陽事故中,調查報告中顯示的事故過程已經很明晰,事故發生前的幾個小時,單單文字表述就讓人覺得驚心動魄,想急于關閉2號鍋爐。如果時間能夠倒流,在每一個關鍵點,都希望能夠做決策“關閉”,挽回這個事故發生的局面。
回過頭來看,如果生產企業的采購人員沒有收取供應商賄賂,能采購質量過硬的原材料;如果企業生產部門人員能多把一道關,如果市場監管人員能隨時監控到這個“導火索”;如果發現泄露,生產人員能第一時間及時停止生產……事后監管也許也無從談起,這一次的事故可能就不會發生。
當然,這只是如果。
已然用血的代價說明了這個監管漏洞釀成了一次大的事故,每一個人寄希望于遏制類似事件的發生。
以此,當陽“8·11”重大高壓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調查結案,再次敲響安全事故警鐘,對于整個市場監管群體來說,確實需要呼吁得到“安全感”,而更多的“安全感”,仍然應該是來源于監管者自身。
“打鐵還須自身硬”,基層監管者們需要的這份“安全感”,更多的還應是來源于自身的完善,包括細化安全生產的制度、流程,對安全生產事故企業的嚴加管理,對當前市場執法人員的權責邊界加以界定,保質保量完善每一次檢驗、抽查、執法,對安全生產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不斷緊緊“螺絲釘”。
由此,讓安全生產、質量控制貫徹到每一個環節、每一個人的潛意識里,并及時重視每一個細節,敬畏生命,盡可能地在日常及時彌補可能發生的疏漏。
只有企業的“安全感”確立了,基層執法人員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