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花樣百出的返利騙局、傳銷行為屢禁不止,嚴重侵害了百姓財產,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特別是新型的傳銷方式,讓不明真相的消費者被返利商城的虛假宣傳所蒙騙。這種披著消費返利外衣的龐氏騙局新花樣,讓眾多百姓深陷騙局當中。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以“互聯網+實體店”為代表的消費返利模式儼然成了諸多商家寄予牟利厚望的銷售利器。其主要特征是通過互聯網第三方平臺介入商家和消費者的交易過程,許諾在平臺的消費額度部分返回,或通過現金消費送等額積分等形式,誘導消費者注冊會員消費和商家加盟平臺回流貨款。
“赤裸”傳銷色彩的“返利”
“你消費、我返錢、零成本購物”、“消費也能成為資本家”、“消費多少返多少”。
這些購物網站聲稱購買商品的消費者可得到高額返利,最高達100%,導致消費者受騙并大量投入費用。事實上,受高額返利誘惑及投機、賭博心理的影響,部分消費返利營銷模式早已變樣,有的演變成投資返利,有的演變成非法集資,有的演變成網絡傳銷。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標稱消費返利經營方式的企業有2000多家,其中“消費多少返多少”的企業接近1000家,參與消費返利經營模式的代理商、商家會員、消費者會員人數已超過3000多萬,總金額達到近1萬億元,其中理性的消費返利經營模式的金額不足100億元。
從目前的網絡市場運作來看,按照購買金額返還比例不同劃分,消費返利型網站可分為部分返還型和全額返還型;按照返利時間安排不同劃分,可分為即時型返利、定期型返利、排隊型返利和推延型返利;按獲利方式及其本質法律屬性劃分,可以分為促銷讓利型返利、層級發展型返利和資本運作型返利。部分消費返利經營模式偏向于炒作和投機,逐漸演變為空對空的資金游戲,參與人數快速擴張,導致市場混亂,凸顯出較大的危害性和破壞力。
防不勝防的誘惑據記者調查,這些網站都打著電子商務與消費致富的幌子,鼓吹“消費致富”與“國家扶持”,對消費者許以高額的回報,同時收取高額入會費用。因其模式隱蔽,外表偽裝巧妙,讓大眾無法依據傳統經驗來辨別。
按照傳統經驗,沒有門店或服務,將價值極低的產品售賣高價,純粹“拉人頭”或不以售賣產品為目的,團隊計酬并收取高額入會費用者,基本可確定為傳銷。但上述公司則有實體產品售賣,有實體店鋪,所收取的費用也大多以“購物辦卡”“購物送會籍”等手段,甚至搬出地方政府作為“擋箭牌”,更有甚者,拿出“我們在人民大會堂開大會”來蒙蔽消費者,最終取得消費者信任,繳納會費“入伙”。
而無一例外的是,這些返利網站都對會員許諾高額的回報,這也是消費者選擇入會的最直接原因。以“云聯惠”為例,據云聯惠工作人員介紹,云聯惠作為介入商家和消費者交易過程的第三方平臺,許諾消費者在平臺每消費1元即可獲得100個白積分,如果白積分在1萬以上,那么平臺每天可以將萬分之五左右的白積分轉化成紅積分,而紅積分可以按照100積分等于1元的比例申請轉到創業賬戶,不過,平臺會扣除10%作為個人財稅費用,如果要申請提現,平臺還需收取3%的銀行手續費。以消費者在云聯惠平臺上花費1萬元購買產品為例,他可獲得100萬個白積分,那么每天可有500個左右的白積分轉化為紅積分,扣除10%的財稅費用后,即有4.5元可以轉至創業賬戶,如果要進行提現,再扣除銀行手續費后,則可提取4.37元,以此類推。即使每天可以轉化500積分,要想拿回1萬元本金,也得需要1980天。
早在10年前,“購物返現”的騙局就被戳穿過,當時轟動全國的廣西永乾傳銷大案,正是以返利為由欺騙消費者,不過名字是“消費來福”而不是“消費返現”。雖然永乾公司被打掉了,但“消費返現”的忽悠模式卻仍在被騙子們模仿。現如今從線上和線下滲透到城鄉的“消費返利”詐騙,不過是新瓶裝舊酒,利用消費者占便宜的投機心態進行詐騙的核心套路。所謂的“消費返現”模式,存在虛假返利、虛假宣傳、涉嫌非法集資、風險不可控、維權難度大等大風險,其實質就是變換手法從事非法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危害性大、隱蔽性強,讓人防不勝防。
寅吃卯糧終崩盤消費返利究竟能致富嗎?很多消費者都有這樣的疑問,而據業內人士分析,單純的消費并不能創造利潤。一些消費返利網站稱“消費返利是實踐消費資本化理論的一種創新經營理念,讓消費者得到最大實惠,消費者變成投資者,得到100%的回報,消費也能成為資本家”、“消費創造財富”等。事實上,上述說詞不符合市場規律。消費是指消費者通過向經營者支付相應款項,以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是經營者獲得利潤的直接手段。消費行為并不可能產生利潤,而是讓經營者獲得利潤。消費返利網站以“消費創造財富”、“消費也能成為資本家”誤導消費者非理性消費,成為他們斂財的工具。因此,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切勿輕信、沖動,盡量做到按需消費,不要為了返利而白花冤枉錢。
記者觀察發現,舊的平臺倒了,新起爐灶再建一個新平臺,已經是這個行業慣用的運作模式。
然而當電商以返利的名義“拉人頭”,而沒有實質商品交易時,實質就是線上形式的傳銷。對此,有專家認為,“消費返利”是傳銷搭上互聯網快車的新形式,對于這種模式的監管和治理,監管部門應該從主體資格的合法性、訂立合同的規范性和廣告宣傳的真實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此外,對各類“概念擦邊球”網站或平臺要進行徹查,對傳銷模式的“變種”進行鑒別,并從源頭上進行整治,才能遏制各類騙子平臺的滋生。
各種被騙的真實經歷告訴廣大消費者,天上不可能掉餡餅,任何誘惑背后都可能存在陷阱。以“消費返現”為例,騙局其實不難識別。消費返利模式作為一種新型經濟騙局,高額回報是誘餌,投資者看到是定期的返利回報,而理財公司老板看中的是投資者的本金,其最終結果就是老板卷款跑路,最后接棒的投資者將面臨血本無歸。
這種形式的詐騙通常隱蔽性較強,消費者可根據其特點進行規避,一方面,“消費返現”本身不具有持續的可操作性,試想如果人人都買多少返多少,商家的利潤從哪里來;另一方面,聽商家忽悠前先貨比三家,他們往往以售后高回報、低風險的方式進行商品促銷,表現形式通常是提供固定回報、原價或增值回購等,消費者在遇到這些情況時應特別留意。同時,留心騙子返現存不存在時間差,如果存在時間差一般都是空頭承諾。面對林林總總的“消費返現”騙局,消費者及有關企業務必謹慎小心,加強甄別,以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