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火爆,海內外市場對虛擬貨幣的炒作,帶熱了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有文章這樣形容:如果要問當下什么最火爆,最受人追捧,無疑是區塊鏈技術。人人網發布了一個區塊鏈項目 RRCoi n白皮書的消息,宣布推出區塊鏈人人坊,股票幾天時間里迅速飆升了80%;隨后,暴風、美圖、搜狐、網易等在不同場合透露出將推出區塊鏈產品的信息,就連阿里、騰訊這樣的巨頭型企業也按捺不住,奔往區塊鏈的路上。數據顯示從2012年至今,區塊鏈技術研發公司累計獲得超過15 億美元的風險投資。全球各大金融科技公司的加入,風險投資的助力,使的區塊鏈項目迅速成為各行各業的新寵。更有甚者,一些營銷公司瞬間搖身一變,馬上變身成為區塊鏈項目。
“區塊鏈時代”真的來臨了嗎?
大量打著區塊鏈旗號的項目相繼冒出,并在交易所平臺上“掛牌”,但實際上,幾乎90%只是停留在白皮書的概念階段,或者還處于研發期、準備期,就開始向投資者推銷,動輒都能拿到數億元資金的區塊鏈:炒作還是務實追捧。利用區塊鏈技術真正改造傳統產業的企業往往低調潛行,吆喝得響亮的炒作型公司卻沒有成熟的產品落地,更沒有所匹配的應用和場景的落地支撐。今年兩會前夕,人民日報以近乎整版的規?恰度龁枀^塊鏈》、《抓住區塊鏈這個機遇》兩篇文章,在肯定區塊鏈在降低信息價值傳輸成本、建設價值互聯網等方面作用的同時,也指出當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風險。人民日報的文章強調,區塊鏈不是萬能的,有很多適用條件,目前底層技術還不太成熟,整體還處于行業發展早期,社會級別的大規模應用仍需時日。這可以被視為對區塊鏈現象較為權威的評價。
比特幣和區塊鏈是什么關系?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構成比特幣系統,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但數量有限,上限是2100 萬,目前已經挖出1500萬個左右。所以比特幣本質上類似黃金,總的數量有限,每年新增的數量很少,挖取的難度不斷加大,全世界不同國家的人都認可接受,沒有人可以完全控制它。對于傳統的電子貨幣,交易記錄保存在銀行中,但是由于比特幣是基于P2P網絡的,是去中心化的,所以需要所有用戶共同維護一個全球統一的交易記錄,并將數據儲存在每個客戶端中。 如何維護一個全球統一的交易記錄,這就要用到區塊鏈技術。區塊鏈的顯著特點,去中心化、可追溯、不可篡改,如果說互聯網技術解決了人類的信息獲取問題,那邊區塊鏈技術則解決了人類之間的信任問題。
IBM全球企業咨詢服務部、中國區塊鏈業務總監馬世韜認為,區塊鏈對于整個產業的好處,在于能提高交易的透明度、確保數據的質量和準確性,企業也可以通過區塊鏈構建面向產業鏈上的生態系統。中國銀行原副行長、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王永利認為,“要發展區塊鏈,首先要了解區塊鏈技術與比特幣內在的核心邏輯。”盡管比特幣及其區塊鏈成為“虛擬幣”“區塊鏈”的鼻祖與范式,有兩個邏輯關系必須看清。一是從貨幣發展史與數字貨幣內在邏輯上看,比特幣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貨幣,也與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概念不同,數字貨幣只能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二是比特幣區塊鏈成為完全封閉的網絡體系,消耗巨大能源,卻難以解決現實問題。王永利說,“應用區塊鏈如果不清楚邏輯關系而完全講概念,會造成嚴重的誤導。比特幣只是區塊鏈的一種實現方式,而不是區塊鏈的唯一范式。希望大家跳出這一范式,準確客觀地看待和推動區塊鏈發展。”
區塊鏈怎樣才能持續健康發展?
在日前召開的“2018國際區塊鏈發展創新大會”上,工信部電子第五研究所軟件中心副主任賓建偉表示,“技術本身為大家帶來了非常大的想象空間,但其技術還遠沒有完善,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質量也亟待優化。并且在推動技術應用落地的過程中,實際上也存在著區塊鏈特性如何辨識、場景如何介紹、技術和產品質量如何等,由于評價標準缺失而帶來的落地難題。” 就區塊鏈技術發展而言,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發展趨于同步且在技術及市場層面可能更為活躍。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區塊鏈技術還沒有統一的技術標準。國際上俄羅斯最早提出建立區塊鏈技術標準來規范區塊鏈技術;就中國而言,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其相關附屬機構為主導,已開始逐步探索并實踐區塊鏈技術的標準化與統一化。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院長趙波在全球區塊鏈(杭州)高峰論壇上表示,目前正在籌備全國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的標準化委員會,協同開展國際國內標準化工作。
2016年10月,工信部發布《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首次提出我國區塊鏈標準化路線圖。結合區塊鏈應用場景和技術架構,提出了區塊鏈標準體系框架建議。通過分析國際標準化發展趨勢,以及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需求,提出了基礎、業務和應用、過程和方法、可信和互操作、信息安全等5類標準;通過對區塊鏈技術的成熟程度、應用需求和發展趨勢的綜合分析,提出區塊鏈的技術發展路線,建議劃分為 4個階段:需求分析和技術體系研究、關鍵技術方案選型和平臺建設、技術開源與優化、應用試點; 最后,以標準體系框架為基礎,通過研究分析信息技術和通信領域已有標準,結合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趨勢,提出直接反映區塊鏈特征,并能引導和規范區塊鏈相關的技術和產品研發以及服務設計、部署和交付,有效解決數據交換、供應商綁定、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等問題的21個標準化重點方向,以指導具體標準的立項和制定。 2017年5月,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工信部直屬事業單位,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 307 的國內技術歸口單位),主導編制并發布了《區塊鏈參考架構》,對區塊鏈參考架構涉及的用戶視圖和功能視圖、用戶視圖所包含的角色、子角色及其活動以及角色之間的關系、功能視圖所包含的功能組件及其具體功能以及功能組件之間的關系,和用戶視圖和功能視圖之間的關系等四項內容進行了具體規定,被認為是區塊鏈領域的重要基礎性標準,幫助行業參與者樹立對區塊鏈的共識,對推進國內區塊鏈的標準化應用具有重要作用。
2018年3月,國家工信部發布公告表示近期,工信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發布公告將籌建全國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時,為盡快推動形成完備的區塊鏈標準體系,做好 I S O/TC 307 技術對口工作,工信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指導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提出全國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建方案,加快推動標委會成立,更好的服務區塊鏈技術產業發展。在區塊鏈技術評測標準方面,2017年,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工信部直屬科研事業單位)發布了可信區塊鏈標準,共包括三個部分內容,分別為:《可信區塊鏈第1部分:區塊鏈技術參考框架》、《可信區塊鏈第2部分:總體要求和評價指標》和《可信區塊鏈第3 部分:評測方法》。測評標準由14 個評價指標構成,囊括功能、技術、安全、性能等54項評測點,這 14個評價指標分別為:數據處理基本功能、共識機制有效性、故障恢復能力、節點管理功能、數據私密性、最小硬件要求、應用層穩定性、身份認證功能、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密碼技術合規性、妥善的私鑰管理措施、查詢歷史數據功能、數據可審計性和吞吐率要求。據介紹,2017年5-9月的第一輪評測通過了9個區塊鏈產品。
工信部發布的參考架構只是參考標準,通過將術語統一、規定區塊鏈的服務類型、總結區塊鏈的特點,以此方便企業之間溝通,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區塊鏈技術的行業發展,但是從現階段的區塊鏈技術企業來看,基本各自有各自的標準、算法和具體的區塊鏈技術架構,并且不存在既定的行業標準,都是跟隨行業主流發展情況,跟隨可能成為事實標準的區塊鏈技術的架構。所以參考架構只是參考標準,并不能規范整個區塊鏈行業。
中國電子標準化研究院軟件工程與評估中心主任周平近日公開表示,目前全球各個地區都在推行區塊鏈標準的制定,國內多個地區也開啟了關于區塊鏈標準研制的探索實踐,但是區塊鏈的標準化仍然滯后于技術發展。 “得標準者得天下”,參與行業標準制定,可以有效地規避競爭,淘汰不符合標準的企業,提高競爭門檻,并提升整個行業的美譽度,已是各行各業的共識。
區塊鏈的發展前途在哪里?
目前,國家層面還未正式出臺區塊鏈技術應用相關的監管法規。但是從近幾年監管層的相關講話及政府文件中,我們隱約可以看到國家對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應用的方向較為支持。 2016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談到數字貨幣相關問題時,談及人民銀行已部署重要力量探究區塊鏈應用技術,盡管對區塊鏈當下的規模化應用能力存在質疑,但是認可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同年12月,國務院印發了《“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鼓勵針對區塊鏈等戰略性前沿技術進行提前布局,發揮先發主導優勢。2017年6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中國金融業務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也指出了要加強區塊鏈基礎技術研究,開展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研究。明確提出積極推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研究,并組織進行國家數字貨幣的試點。在地方政府層面,根據匯盈戰略研究院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多個地方頒布了區塊鏈發展專項政策,主要包括上海、貴州省貴陽市、山東省青島市、浙江省杭州市、廣州省廣州市和重慶等地,在對區塊鏈技術支持、技術標準的推動、區塊鏈政用和商用等的試點與推進,都為區塊鏈的發展開創了良好的氛圍。還有部分城市,已將區塊鏈發展計劃列入了當地金融業“十三五” 發展規劃中,如北京、深圳、江蘇、江西、內蒙古等地,也將區塊鏈作為金融科技重點布局之一。 2018年以來,監管層對區塊鏈發展的態度逐步引導到服務實體經濟方向上來,如4月11日舉行的博鰲亞洲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正在研究如何發揮數字貨幣的正能量,讓它更好的服務于實體經濟。中國人民銀行參事盛松成表示,為實體經濟服務才是區塊鏈的前途。業內人士普遍認為,2018年是區塊鏈發展關鍵的一年,而在 2025年將會真正進入區塊鏈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