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直銷進入國內第29個年頭,目前市場體量超2000億元,多年來,“如何管好直銷”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在今年1月29日的集體約談會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商務部相關負責人對91家直銷企業提出明確要求:確保企業經營活動不觸碰法律底線,切實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杜絕夸大虛假宣傳和違規直銷行為。
對此,不少業內人士表示,考慮到直銷行業的亂象,在暫停審批之后,該理順直銷許可淘汰機制。
提高準入門檻,同樣也得強化后置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的直銷企業,要堅決吊銷直銷牌照,以形成懲戒效力。
失信違法成本將提高據悉,直銷行業之所以多年以來難監管,首先是違法成本較低。
如2014年某企業的事件中,最終對夸大宣傳以及銷售員工欺騙、誤導消費者等行為處罰10萬元,對于公司銷售非備案產品行為沒收銷售收入,處罰15萬元,處罰力度相對較輕。其次,企業隱蔽性較強,公司到底是賣產品還是以產品為名頭在“拉人頭”,界定范圍過大,有諸多方法打“擦邊球”。
對此,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月14日發布會上表示,針對直銷行業有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目前商務部已經暫停了辦理直銷相關的審批、備案等事項,正在積極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保健市場整治工作。商務部將全面梳理排查全國直銷行業的情況,加強直銷企業的管理,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會同相關部門,堅決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高峰還表示,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將推動完善直銷相關的法規制度,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嚴格規范市場準入。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直銷行業監管體制,建立直銷企業和主要從業人員信用黑名單制度,加大違法失信的成本,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
企業信用機制將建立針對直銷企業的違法失信行為,監管層早有相關的規定,在2016年4月1日,原國家工商總局就施行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明確了企業被列入“黑名單”的9種情形以及將受到的信用懲戒。
其中,與直銷有關的是以下兩種情形:“組織策劃傳銷的,或者因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以及“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暫行辦法實施后,一些地方監管部門開展了針對直銷企業的信用監管。2016年5月,原山東省青島市工商局出臺了《青島市直銷企業經銷商監管指導意見》,提出建立經銷商紅、黑名單制度,實施痕跡化管理。
具體來說,山東青島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對兩年內無違法記錄、無消費投訴的經銷商納入紅名單管理,作為爭先評優的依據;對當年因違法受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除建議直銷企業啟動對該經銷商的內部處罰以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該經銷商的產品推介與培訓、日常經營等方面實施靠上去重點監管。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舉措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監管部門對直銷企業的管理,并促進了企業誠信自律。但是,針對直銷企業的相關條款的約束力并不強。當然,任何制度的建立和落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權健事件”推動了監管部門建立和完善直銷行業信用監管機制的進程。
行業自律高于業績直銷企業接連“爆雷”,暴露出企業自律不夠,以及對經銷商的管控失位等問題。有的直銷企業過分追求業績,對經銷商不加甄別,隨意簽訂經銷合同,對經銷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的虛假宣傳、非法傳銷等行為視而不見。
而針對直銷企業自律問題,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黃英姿建議,直銷企業應制定長遠的戰略規劃,不能搞“短平快”的投機行為,應回歸到以產品為導向,以服務為根本理念的穩步成長步伐。“回歸直銷本質,盈利應從提供好產品、好服務來獲得收入,提升業務隊伍素質,在從業者培訓中減少投機教育、降低欲望,去除浮躁。”
在黃英姿看來,直銷行業的健康發展不能靠“管制”而要靠“管理”。“‘管’是指行業要自律,目前直銷行業還沒形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組織,‘理’就是要理清行業內部的關系。”黃英姿說,直銷企業的產品覆蓋范圍很廣,保健品、護膚品、小家電等六大類產品均可以走直銷渠道,以產品為導向才是直銷企業生存的根本,因此一定要有自己可以立足生存的拳頭產品。
“直銷企業夸大宣傳是為了支撐產品虛高的價格。很多直銷產品標價很高,一雙鞋墊標價上千元,一張床墊要2萬元,產品成本和經營成本是硬性支出,要高撥出比就只能價格虛高。”業內人士表示,而一件商品價格虛高,要人們愿意花錢買它,也只有通過夸大產品功效,消費者才會買賬,直銷企業要把產品價格虛高的情況打下來,就要讓產品價格定價合理、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