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杜藍喬核桃油塑化劑超標事件引發關注。LaTourangelle(拉杜藍喬)是法國品牌,屬于嬰幼兒食品。在國內的宣傳中該品牌的核桃油被歸為嬰幼兒輔食或調味品,6個月以上嬰幼兒即可食用具有補腦作用。
消息一經傳出,尤其“拉杜藍喬核桃油含致癌物”的說法令不少媽媽恐慌不已。
最早消息起源于“拉杜藍喬核桃油”國內一級代理商拉圖藍喬(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官方微博“LaTourangelle拉杜藍喬”發布的通報。
7月1 6 日,拉 圖 藍 喬( 上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微 博“LaTourangelle拉杜藍喬”
發布通報 稱,風 險自查中發現所代理的嬰幼兒輔食品牌 L ATOURANGELLE(拉杜藍喬)核桃油存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成分殘留情況,公司已經提醒各渠道銷售商暫停銷售,不過非全面召回。通報提到,此次排查是拉圖藍喬(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及控股股東千麥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麥實業”)主動發起,排查的5個批次產品存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殘留問題,其中2個批次超標,剩余3個批次存在殘留。
根據微博號“LaTourangelle拉杜藍喬”最新消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介入調查。
千麥實業稱在自查中發現問題中國經銷商千麥實業表示此次為公司近期主動對進口報關產品發起的檢測,是主動披露。
千麥實業強調,DEHP在各類農產品中普遍殘留。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認為0.05mg/kg體重的攝入量不會對健康照成損害,涉事產品中DEHP最大含量在1.9mg/kg,依照5kg嬰兒體重需要每天攝入142毫升才會對人體造成損害。通常5kg嬰兒一天攝入量不超過1毫升(20滴),未達到建議值的1%。
有媒體根據千麥實業稍后更新的消息,目前可以確認的是2019年1月29日批次、2019年2月25日批次、2019年3月13日批次、2019年4月11 日批次、2019年4月17日批次5個批次的產品是正常的。
7月16日下午,LA TOURANGELLE通過律師事務所再一次強調所有產品無質量問題,符合中國標準。
生產商和代理商之間存在紛爭千麥實業表示,此次排查為其公司近期主動發起,此次主動披露LaTourangelle產品鄰苯二甲酸酯事件,預計帶來上億元損失(數千萬庫存貨值,以及涉及的批次產品召回),但消費者利益始終是其考慮的首要問題。
拉杜藍喬法國生產商委托律師發布的聲明稱,千麥實業發布的聲明嚴重不實。
據媒體消息,LaTourangelle食品油生產商委托律師發布聲明稱,該品牌食用油產品完全符合中國和法國標準。該律師表示,千麥實業從生產商進口產品,仿冒并搶注生產商的一部分商標,生產商于6月已經停止向千麥實業供貨。
有媒體評論,“從這次生產商和代理商之間可能存在的紛爭來看,假設塑化劑確實超出標準而生產商仍然認為對消費者無害,產品質量沒有問題,則生產商的態度令人堪憂,生產工藝也需要改進”
“假設是經銷商挾私報復,有意引起消費者恐慌(目前來說這樣的后果已成事實),那是為了私利而不顧消費者利益,值得鄙視”。
生產商在第一時間應盡自查義務正如媒體評論,雖然產品中的塑化劑含量并不會造成實質性的危害,但只要超標了,風險就可能存在。
“拉杜藍喬”法國生產商在獲得消息的第一時間,應該承擔企業的主體責任,開展質量排查工作。首先對涉及塑化劑超標的產品批次進行檢驗或追溯。
據媒體報道,“拉杜藍喬”在中國市場的價格略顯混亂,這個品牌的核桃油一共分三個版本:法國經典版、黑罐版、美國版。經典版和美國版又分250ml和500ml兩種規格。
其中,黑罐版為“中國專供”
版,比經典版貴了幾十塊錢,只因為其宣傳是專門針對嬰幼兒的。但實際上,產品配方和經典版是一模一樣的,區別只是包裝不同。
網上有很多說法,列舉了法國版、美國版和黑罐版的不同,比如壓榨工藝、核桃品種什么的,但這都只是商家的一面之詞,并無數據可以佐證。
據報道,此前千麥實業方面就曾發現 LA TOURANGELLE 產品部分批次存在此問題,但是生產商LA TOURANGELLE SAS 多次強調其產品中的食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含量對人體無害。
媒體引用資料顯示,L ATOURANGELLE為法國核桃油、堅果油品牌,工廠有150年的歷史,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對于此次事件,千麥實業的通報中也提到了生產商LA TOURANGELLE的態度,LA TOURANGELLE方面表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殘留是行業普遍問題。
在此時,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品牌負責的態度,查清問題根源,向消費者通報事實爭相,而不是紛爭。生產商此時派出的應該是技術人員和質量控制人員,而不是律師。有消費者認為,律師出場強調所有產品無質量問題,符合中國標準,似乎顯得有些太過于自信。
經銷商自爆產品塑化劑超標,并且是在自查中經檢測發現,如果產品不存在假冒,檢測結果屬實,說明產品存在缺陷,生產商的責任應該查明原因,采取召回措施。如果確認是經銷商挾私報復,生產商應該提供有力的證據,向社會公布,并在第一時間付諸法律。
我國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生產經營者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承擔的義務。
一是,規定了生產企業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產品的義務。所謂產品召回,是指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存在設計缺陷或制造缺陷,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缺陷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生產企業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維修,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產品召回制度對于更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生產企業的信譽、最大程度地降低生產企業賠償費用具有重要意義。《特別規定》要求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二是,規定了銷售者停止銷售存在安全隱患產品的義務。銷售者接到生產企業關于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的通知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銷售者發現其銷售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是,嚴格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不履行處理存在安全隱患產品相關義務的法律責任。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不履行處理存在安全隱患產品相關義務的,由農業、衛生、質檢、商務、工商、藥品等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生產企業召回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對生產企業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對銷售者并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
塑化劑超標是否致癌塑化劑是在工業生產上被廣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劑,又稱增塑劑。凡是添加到聚合物材料中能使聚合物塑性增加的物質都稱為塑化劑。
2011年5月曝出臺灣地區多家企業產品受塑化劑污染,涉及的產品有: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食品、添加劑。這場非法食品添加劑釀成的食品安全危機,引起了社會對塑化劑強烈廣泛的關注。
據北京商報,有關專家解釋,DEHP就是日常所說的塑化劑,商家不存在任何動機往油脂中添加塑化劑,因此食用油脂中發現塑化劑微量存在,不是蓄意添加,而是因為在生產、物流、包裝等環節中接觸到一些塑料制品。
塑化劑種類很多,包括鄰苯二甲酸酯(PAEs)、脂肪族二元酸酯、脂肪酸酯、苯多酸酯、多元醇酯、環氧烴類、烷基磺酸酯等。狹義的塑化劑主要是指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是鄰苯二甲酸形成的約30種酯類的統稱,目前它是塑化劑的主體,被確認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不得添加在食品里。
PAEs可作用于細胞的染色體,使染色體的數目或結構發生變化,從而使一些組織、細胞的生長失控,產生腫瘤。如發生在生殖細胞,則可造成流產、畸胎或遺傳性疾病。
原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文件中提到,嚴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劑中人為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DEHP)”。
公 開資 料顯 示,研 究 表明DEHP在人體和動物體內發揮著類似雌性激素的作用,可干擾內分泌,使男子精液量和精子數量減少,精子運動能力低下,精子形態異常,嚴重的會導致睪丸癌,是造成男子生殖問題的“罪魁禍首”。其不溶于水,溶于大多有機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