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螞蟻金服相互寶公示了今年8月第二期的成員名單,616人向另外7992.03萬名參與者申請了救助,原因包括癌癥、開顱、心肌梗塞等。
在北京工作的陳亮從今年年初開始關注并加入相互寶的計劃,他已經幫助了727個人。32歲的陳亮發現,身邊的朋友其實都有在關注相互寶這個計劃。
2018年10月,支付寶在其客戶端內推出相互寶。這項“大病互助計劃”為符合條件,遭遇大病或嚴重意外的參與者,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互助金,截至目前,吸引了8000多萬人。
相比前幾年,可能大多數消費者并沒有聽說或者了解網絡互助到底是做什么的。
網絡互助迎來巨頭“洗牌”
網絡互助計劃屬于“類保險產品”,是指會員之間通過約定繳納互助金,并承擔同質的風險損失,參與方式主要分為兩種,即“事前預存+事后分攤”和“事前零預存+事后分攤”。無論是互聯網平臺,還是網絡互助平臺,巨大的平臺流量背后,其實是保單轉化的需求。
在中國,網絡互助起于2015年,興于2016年,經歷了2017年的大浪淘沙之后,于2018年復蘇,由于巨頭的加入,2019年或許又經歷一次新的洗牌。
據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統計,截至2018年12月,國內11家主要網絡互助平臺,累積參與人數已超過1.5億人次,累計互助金額接近11億元。過去一年,包括支付寶背后的螞蟻金服,多家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了互助領域。
2014年,國務院發文鼓勵保險業發展提速,其中明確提出了“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2015年初,原保監會頒布《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希望通過相互保險擴大全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同時豐富了國內保險業的市場組織形式。
網絡互助剛在中國出現的時候,由于其“類保險”的特質,不管是從業者還是消費者,都會有意無意將之認為是保險產品。隨后,監管部門出于風險考量,將網絡互助與保險界限進行嚴格區分。2015年10月,原保監會發布《關于“互助計劃”等類保險活動的風險提示》,明確互助計劃與相互保險的區分。
然而,直到今天仍有消費者會將網絡互助產品聯系為保險產品,特別是相互保險,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解產生,除了保險知識、保險意識不夠之外,部分網絡互助從業者在對外宣傳平臺的時候,也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情況。
2016年底,原保監會一紙《關于開展以網絡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開啟“嚴厲監管”的閘門。彼時,網絡互助平臺被迅速劃分為三類,一類機構允許繼續探索,二、三類機構則上了負面清單,進行了約談、整改和強制退出處理。
2016年也被稱為“網絡互助元年”,那一年誕生了300多家網絡互助平臺。接下來3年中,這個行業迅速積累起上億用戶,也爆發了破產,清退,甚至卷款跑路等眾多亂象,遭監管部門屢次警示。經過幾年的發展,網絡互助行業已經進入3.0階段,對用戶提供更精細化的服務、把線上的服務深入到線下是“網絡互助3.0”階段特征之一。更重要的是,網絡互助行業進入3.0階段后,互助平臺之間拼的其實是社群和關系,這是網絡互助的本質,也是網絡互助的根基。
在流量時代建立起規模壁壘后,“后流量時代”比拼的則是流量獲取的效率,以及留存和復購。
另外,未來可否盈利也將成為行業的關鍵。今天的很多網絡互助平臺都處在微利或者不盈利的狀態,主要原因還是和這個行業屬性有關,目前行業通行做法是收取8%左右的管理費,這些費用主要用于平臺的正常運營等。
“拒賠”存爭議監管還需填補“空白地帶”
前不久,螞蟻金服也因為分攤費上漲的事情再次引起爭議。相互寶之前曾做出承諾,2019年的單人分攤總額不會超過188元。
據相互保公示的7月份2期分攤費用公示顯示,被幫助成員為496人,分攤人數7562.18萬人,人均分攤1.48元,引發爭議的主要原因是此前每次的分攤費用較少最多也就幾毛幾分,而這一次突然漲到了1.48元,相互保參與的成員越來越多了,怎么分攤費用反而越來越高了?
面對這種質疑螞蟻金服回應媒體稱:費用增加主要是因為相互寶的人數在不斷的增加,患病的成員人數也在不斷的增加,目前加入的人數已經超過8000萬,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的增加當中,分攤的人數增速不及幫助成員數,是導致分攤費用增加的主要原因。
此外,互聯網平臺在追求著“普惠”“低門檻”,但規則難免有模糊的區間。當申請救助者被拒理賠,模棱兩可的條款難免引發爭議。
網絡互助也不具備保險行業那樣的線下銷售人員,這些人員本可以指導用戶閱讀合同、健康告知,許多保險公司在保單簽約前核保,避免事后再為是否符合投保條件爭執。
目前在網上檢索,相互寶、水滴互助等多家主流互助平臺,都有因“拒賠”引發爭議的案例。
據悉,相互寶試圖用集體投票的方式解決爭端。相互寶的8000多萬用戶中,目前有100多萬通過了線上考試,成為了“賠審員”。在為期24小時的賠審中,他們將就是否給予救助進行投票。最終,多數方意見將決定是否給予互助金。
在2016年,原保監會曾連續3次對互助行業下發警示,整治網絡互助平臺沒有保險資質,缺乏合法的準備金,也沒有官方認可的精算環節,卻給予消費者能獲得近似保險般“剛性賠付”的虛假預期,甚至采用各種擦邊營銷手段大肆推廣。
但目前,幾乎所有互助平臺上的發病率和人均花費,都遠低于這一數字。對此,諸多平臺的回應趨于一致:參與群體仍偏向熟悉互聯網、高素質的年輕人群,加之嚴格的風控核查,因此風險較低。
這意味著,參與互助的年輕人某種意義上“補貼”了其他參與者;而且,隨著互聯網、移動支付進一步普及,用戶年齡趨于平衡,均攤費用可能增加。
就目前而言,網絡互助平臺的經營主體不是具備保險經營資質的保險公司,沒有被納入金融監管范疇,其發行的互助計劃也不是正規的保險產品。銀保監會曾多次發布風險提示,要謹慎購買互聯網平臺的“保險項目”。
《南方都市報》曾于2018年展開一項調查,發現有些互助平臺客服電話無人接聽;還有平臺標注的電話被撥通后,對方語氣茫然,對所謂的平臺一無所知。
值得注意的是,互助平臺的成員基于契約精神,而組成互助團體,而各大互助平臺由于經營理念和模式的差異性,經營狀況也參差不齊,有些平臺由于經營不善,最后難以持續,使用戶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盡管網絡互助有著諸多方面優勢,但其不是商業保險,沒有先收保費,無法可依。
有專家提出,大病互助形式進入我國時間并不長,由于目前國內信用體系不完善,尚未建立對于獲捐者的真實情況、資金需求情況的評價標準和監督機制,尚處于監管的“空白地帶”,亟待監管的介入。
在此之前,網絡互助應先市場自律,平臺保持自律性并制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