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近60億人的通訊工具,手機正面臨一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危機的起源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HO)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發布的一份報告。這份5月底公布的報告宣稱,使用手機“可能致癌”。
正當人們為這條新聞爭論不休,甚至發明出座機模樣的“手機防輻射聽筒”時,7月2日,英國癌癥研究所發布了一條結論完全相反的報告。這份由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專家小組完成的研究報告稱,使用手機“不太可能”致癌。
對此,世界衛生組織輻射研究計劃主任利克·海菲茨(Leeka Kheifets)認為并不矛盾。她解釋說,“可能致癌”是程度比較中等的“可能”——其證據的關聯性并不十分充足,和漢語中不分程度的“可能”有很大差異。
對手機輻射的恐慌只是冰山一角,包括家用電器、輸變電設施等電磁輻射的傳言,都讓不少人云里霧里。北京大學基礎醫學部教授陳冠英這樣解釋說:“水本無毒,過量攝入則會形成水中毒,這同樣適用于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電磁輻射。”
手機致癌的風險相當于咖啡
這并不是手機第一次惹上“致癌”的麻煩。早在1993年,美國人雷納德就以手機輻射“加劇了妻子埃倫的大腦腫瘤病變”為由,狀告手機生產商NEC。1989年,埃倫患上了惡性星狀腦細胞瘤,并于1992年因病去世。雷納德回憶說,妻子打電話時習慣將手機靠近左耳邊,而腫瘤的形狀“與手機輪廓驚人的相似”。
作為美國首例“手機致癌”的索賠案件,這場官司讓全世界開始關注手機輻射對健康的影響。從頻率上講,手機輻射所屬的無線電波輻射在電磁波普中處于較低的一種,接下來依次是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和伽馬射線等。
從能量大小進行分類,手機也屬于能量較小的非電離輻射。和高壓線下的極低頻電磁輻射一樣,無法引起機體的電離。與之相對的電離輻射,主要是指核輻射、醫療射線等。
“輻射頻率越低,其波長越長,能量越小,對人體的危害可能就較小。”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研究員朱昌壽表示。
1995年,法院駁回了雷納德的索賠請求,理由是“在證據不夠確鑿、流行病學研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臆斷和假設無法證明手機和腦瘤之間的因果關系”。
如果雷納德再等上10多年,官司可能就打贏了。多年來,許多科學家都在追蹤手機輻射對人體尤其是大腦的影響。其中最大的手機安全輻射項目,就是國際癌癥研究機構組織來自加拿大、日本等13個國家的31名科學家,所開展的Interphone項目。
不過,即便是同一項目,也常常得出不同的結論。2004年,參與項目研究的丹麥科學家表示,并未發現長期(10年以上)和短期使用手機之間腦瘤發生幾率的明顯區別。但是,瑞典科學家2008年對相似人群的調查則顯示,使用手機超過10年的人比普通人患上聽覺神經瘤的幾率高出20%。
這些矛盾的出現,被認為與調查方法有關。被調查者需要回憶自己的手機使用方式,并與自身健康狀況聯系起來。
更有甚者,原本希望找到手機的危害,卻得出手機有好處的結論。美國南佛羅里達大學研究人員對96只實驗小鼠進行數月的手機輻射,結果發現患有老年癡呆的實驗鼠的認知能力反而有所提高。
最終,國際癌癥研究機構于2011年5月31日統一了口徑,宣稱手機使用者罹患神經膠質瘤和聽覺神經瘤等腦癌的幾率有所增加,但對其他類型的癌癥尚無定論。
這一結論是該組織歷時10年、花費2500萬美元、對13個國家的5000多位患者的跟蹤調查后得出的。
這份發表于7月1日出版的《柳葉刀-腫瘤學》的研究報告,將致癌物分為五大類:致癌、很可能致癌、可能致癌、未知、很可能不致癌。其中,吸煙、電離輻射和酒精被確認為“肯定致癌”。手機輻射被定級為“可能致癌”(2B類)。
該機構負責人克里斯托弗·懷爾德(Christopher Wild)提醒說,有必要對長期、高密度使用手機的人群進行更多研究,在這些數據獲得之前,人們應盡量使用免提設備、耳機或者發短信的方式,以減少手機對頭部的輻射。
不過,同時位列2B類的還有咸菜、咖啡和汽車尾氣等,有科學家表示這意味著用手機致癌的風險相當于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