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5日電 (記者 劉育英)蘋果公司最近因商標糾紛而在中國遭遇麻煩,由于“iPad”商標據稱掌握在一家名為深圳唯冠的公司手中,蘋果面臨侵權指控。但對于蘋果是否會遭受處罰,法律界有不同的認識。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駁回蘋果要求法院將“iPad”商標判給蘋果訴訟請求。此事起因在于,深圳唯冠曾于2001年注冊“iPad”商標,蘋果關聯公司2009年從臺灣唯冠購買“iPad”商標時,蘋果認為同時購買了“iPad”在大陸的使用權,而深圳唯冠認為臺灣唯冠不能代表深圳唯冠。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同屬香港唯冠國際。
去年12月法院判決后,蘋果向深圳市高級法院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在審理中。
本周,深圳唯冠表示已經向海關申請禁止蘋果iPad的進出口。海關說,由于市場規模龐大,很難禁止蘋果這款熱銷平板電腦在大陸的進出口。
中國一個省會城市的工商部門在執法中依據“臨時禁令”要求蘋果iPad下架,但就全國范圍而言,蘋果iPad仍在正常銷售。
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蘋果公司昨天發出聲明稱,蘋果已經購買唯冠在10個不同國家的“iPad”商標權,而深圳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中國部分的協議。深圳唯冠認為,“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并沒有包含在以上協議中。
一位法院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確定“iPad”商標歸屬的依據主要在于“iPad”商標的注冊人、權利人、使用范圍、年限、授權等。
在一審中,法院認為蘋果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但也有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iPad”商標歸屬仍存在變數。
在認定商標所有權歸屬之后,將有可能產生關于侵權賠償的有關事宜。深圳唯冠此前表示將索賠100億元。該公司10年前是一家知名的顯示器生產企業,但目前逾期未償還貸款高達38億元。
據悉,侵權賠償計算方法有多種,包括侵權人受益、被侵權人所受損失等。有媒體按蘋果iPad在中國的銷售量計算,蘋果如侵權可能面臨高達300億元的賠償。
一家從事知識產權事務的律師事務所接受采訪時表示,2009年4月21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稱,對于請求保護的注冊商標未投入實際使用的,如果確定無實際損失和其他損害,一般不依據侵權人的獲利確定賠償。此外,如果注冊商標已經連續三年沒有使用的,可以不支持其損害賠償要求。
深圳唯冠表示公司有一些產品在賣。但如果這一點得不到事實證明的話,唯冠也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中國一些“果粉”認為唯冠獅子大開口。同時,新浪網調查顯示,72.5%的被調查者認為唯冠要求賠償合情合理。1.9萬網民參與了調查。
知名商標遭搶注的案例并不罕見,大多以大公司出錢買回商標而告終;ヂ摼W和電信獨立分析師付亮認為,商標糾紛有利于擴大唯冠的知名度,對蘋果來說,拖得越久名聲和銷售受損越大,雙方達成和解是最佳選擇,但還取決于雙方能否對金額達成共識。(完) 【編輯:呂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