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24日談及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的糾紛時說,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 此案目前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在法院終審判決后,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上午就2011年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舉行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有媒體就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關于ipad商標轉讓的糾紛案提問。
付雙建回答時說,自己幾乎每天都在登陸、搜索,想看看到底有什么問題。這個案件廣東省高院在2月29號公開開庭審理,到目前還沒有宣判,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
付雙建表示,關于這個案件,工商總局認為:
第一,根據中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或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且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商標經過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中國《商標法》的上述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
第二,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轉讓合同糾紛爭議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由于這個案件的影響大,且法院的終審判決直接影響ipad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慎重穩妥處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在仍處在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終審判決后,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