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廣東省工商局正式出臺《關于鼓勵支持我省網絡商品及有關服務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首次明確網店經營項目不涉及前置審批的,不強制要求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對此,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王有為就表示,廣東省工商局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有積極重要的意義。
繼上月底,蘋果售后維修霸王條款遭到中消協聯合6省消協組織的炮轟后,本周蘋果再遭“攻擊”。先是廣東省消委會將蘋果列入“誠信黑名單”,隨后蘋果又在中消協發布了 《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中被點名批評。盡管蘋果產品令眾多“果粉”為之瘋狂,但作為蘋果全球第二大市場的中國,用一流價格享受二流服務,不禁讓“果粉”再次高呼“很受傷”。
此外,工信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本周有了新動向。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司長張峰在國新辦舉行的“2012年上半年全國工業通信業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民資進入電信業試點方案近期將出臺。該舉措的實施將對整個行業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近期,各大IT企業陸續發布季度財報,以諾基亞、微軟為首的國際知名IT廠商均已“虧”字當頭,微軟更是出現了上市26年來的首次季度虧損。本周,蘋果發布的2012年第三財季財報也不盡如人意。盡管大中華區業績依然搶眼,但相比上一季度已明顯退步。甚至有業內人士指出,iPhone在智能手機領域正在逐漸失去霸主地位。去年受到歷史最大規模虧損的夏普,已被逼到“砸鍋賣鐵”的底部,不僅全球裁員數千人,更是計劃要出售公司的總部大樓以填補虧空。
7月26日 新華網 蘋果被列入廣東誠信黑名單 中消協報告再點名
24日,廣東省消委會公布“2012年廣東省十大消費潛規則”,蘋果公司再次被點名批評。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根據蘋果公司公布的產品相關維修規定,“維修可用翻新件,舊件歸自己”“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逾期未取機視為消費者放棄產品”等多項內容,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
廣東省消委會專家陳北元認為,蘋果公司在維修合同中單方面設定的上述格式條款,除了違反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發布的《移動電話機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也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屬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霸王條款。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此外,國家工商總局《關于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經營者擬訂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述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讓消費者承擔應當由經營者承擔的義務;增加消費者的義務;排除、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解除合同的權利;排除、限制消費者依法請求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等法定權利。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蘋果公司在今后的維修服務中應當以明示方式書面告知消費者,消費者的手機經維修后,維修更換的部件采用全新的部件;嚴格遵守《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該規定作為處理消費糾紛的依據;蘋果公司所謂“逾期未取機視為消費者放棄所有權”的做法違反中國相關法律規定,應予更正。
12345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