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的“霸王條款”再次受到炮轟。
上周四(8月3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通過其官方網站再度向蘋果“開炮”,發表文章現次點評蘋果產品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
中消協指出,此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蘋果公司并未正視和進行有效修正”。早在今年6月19日,中消協與天津、北京、上海等六省市地方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了《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日,蘋果公司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并在其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蘋果霸王條款“十宗罪”
●更換舊件歸公司,財產不容自處分;
●零件90天無缺陷,責任承擔公司定;
●送修產品受損害,只賠維修、更換費;
●公司有權來維修,數據保密無能力;
●號稱適用中國法,沖突法條被排除;
●收集信息你同意,使用范圍少制約;
●拒絕維修退產品,理由寬泛可擴大;
●三包期外要維修,零件新舊不清楚 ;
●具體情況不區分,維修運費全自付;
●留置產品可出售,應退余額無規定。
3個月內三次被“點名”
國內的“果粉”眾多,但對蘋果產品的維修條款,大多數消費者都有“買得起傷不起的感覺”。
而中消費對蘋果“霸王條款”的“點名”,最早始于今年6月。6月19日,中消協先是聯合天津、北京、上海等六省市地方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了《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隨后,在7月25日,中消協公開發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該分析把蘋果的案例當作典型。
遭中消協“點名批評”后,蘋果方面針對中消協的點評做出了相關回應,不僅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且在其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不過,據了解,修改后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在中消協看來只是換湯不換藥。“蘋果針對前兩次點評,只做了微調,仍有諸多內容沒有糾正。”中消協點評稱,蘋果公司并未正視和進行有效修正。
“雙重標準”內外有別
每一次新品的發布,內地市場的排期都在歐美和香港地區市場之后,表面上看似簡單的“饑餓營銷”,實則是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上已經形成了強勢地位。
“以售后為例,很多條款明眼人看著都認為霸道,但是很多消費者還是‘乖乖被迫’接受。”有業界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蘋果在中國的維修條款屬于“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亞、英國等國還有“特殊條款”。
該業界人士直言,中消協此前兩次點評蘋果條款,但蘋果修改后的條款只是換湯不換藥,如此傲慢,顯然是“吃透”了中消協沒有執法權,又不能代替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其所能做到的也就是支持權益受損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通過媒體譴責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良行為。
此外,由于單個消費者維權舉證困難、成本過高、耗時過久,因而即便有消協的支持,也很難撼動類似蘋果這樣的跨國大公司。相比之下,美國消費者維權獲勝,每個案件所得到的賠償金平均為35萬美元。所以無論是洋品牌還是美國本土品牌,在美國都會認真對待產品質量和消費者投訴。
專家說法
工商執法部門應及時“亮劍”
知名IT法律專家、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占領表示,盡管中消協聯合其他協會對蘋果的“霸權條款”進行了多次行動,廣東省消委會更在今年的“十大消費潛規則”中,因電子產品售后服務部分規定涉嫌霸王條款,將蘋果公司列入“誠信黑名單”。但從近期的情況來看,很難有什么好的效果。
他表示,從根本上來講,還是需要賦予消費者協會代表消費者提起訴訟的主體資格。
他建議,短期而言,工商執法部門應該及時“亮劍”,且擴大區域范圍,履行監管職責。記者 何秋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