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如今電商價格戰的環境當中,再次上演狼來了的故事。從8月中旬開始,京東、國美按、蘇寧三大電商就發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價格戰。
京東的首席執行官劉強東首先在微博上說,京東大家電三年內零毛利。之后蘇寧、國美也是紛紛應戰,再之后國家發改委的官方證實,對三大電商進行調查,并且初步查明京東說成、蘇寧易購和國美電器以及旗下的網上商城涉嫌存在價格欺詐的問題,至此這場電商價格大戰最終成為一場違規的商業行為。
目前,國家發改委已經約談了三家企業,要求企業整改,三大電商也是先后發布了聲明來向消費者道歉,并且表示將會積極的整改。其實就在國家發改委剛剛判定京東、國美、蘇寧三大電商涉嫌價格欺詐的時候,作為事件主角的京東和蘇寧,就開始變相的服軟認錯了。京東商城高級副總裁吳聲在接受采訪的時候就承認,京東確實存在非零毛利的行為。
吳聲:確實也發現少部分的大家電產品沒有實現零毛利的承諾,對于沒有完全履行消費者的承諾,我們京東肯定也是深表歉意。
蘇寧易購的執行副總裁李斌說,雖然強調蘇寧并沒有主觀的故意,但是依然難以回避價格操作的問題。
李斌:雖然我們主觀上是沒有意愿的,但是客觀上在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還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包括給消費者也造成一些不便跟誤解,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也進行了內部的整改。
一位是京東商城的高級副總裁吳聲接受采訪時候的表態,一位是蘇寧易購執行副總裁李斌的回應。對于這兩段很短小的錄音,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的專家委員趙占領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胡鋼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趙占領:從這兩段講話里面其實也可以看出,價格戰的三個主角之中的兩個已經是直接的或者說間接的承認了,價格戰中確實存在很多違規的地方。包括價格戰的還有一方是國美,國美酷8網之前也出現了很多的投訴事件,在8月30日前后,國美酷8的老總也是在網上公開的已經道歉了,只不過說沒有在這次。這三家企業其實都已經公開的承認了他們的價格戰中確實有很多違規的地方。這個轟轟烈烈的價格戰基本上已經告一段落,或者說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一個是三家認錯階段,另外就是國家發改委或者是其他的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所以這個事情還是值得關注值得研究的。
胡鋼:我們為什么要探討價格問題,消費者和價格有什么關系?消費者本能的會認為價格的高低會對我們的生活發生直接的影響,就類似于所謂CPI和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它是一個價格指數。同時如果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我們可以想象價格首先想到的是價格法,價格法是1997年制定隨后實施的,價格法第一條一般是所謂的立法目的,說為了規范價格行為,發揮價格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我們國家現行法律中在第一條立法目的中,出現保護消費者權益或者保護消費者利益或者保障消費者利益等類似字眼的法律大概有10、20部,而價格法應該是比較早的一部,在90年代就出現了,它充分的體現出價格和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目的,是緊密相連的。
作為普通消費者,可能最終不管他們之間是存在什么樣的關系,或者他們用了一個什么樣的方式。在短期看似消費者受益,但是最終受傷害的一定是消費者。作為消費者,肯定第一反應覺得這個事情是好事情,而且很興奮。但很多消費者之前顧慮會不會光打雷不下雨,會不會在忽悠消費者。
趙占領:還有這幾方重合的商品很少,沒有辦法比價,不知道哪個是最便宜。
在這個事件發生并且引起各界高度關注之后,相關部門就派出三個工作組對這三家企業進行了調查,而且最后也了解到,這次發改委調查三大電商在價格戰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第一,虛構原價,也就是促銷價其實是高于原價的。第二,沒有履行價格承諾,以及商家實際是有貨的,但是卻在網上顯示無貨,用這樣的方式來欺詐消費者。
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商品原價是怎么樣規定的,什么是虛構原價的行為。胡律師對此做出了分析。
胡鋼:首先從根本上說是價格法,《價格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其中第四項說,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與其進行交易的,這就認為是一種不正當的價格行為。
為了進一步細化,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也就是價格的行政主管部門在2001年制定并且自2002年的1月1日起實施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這個規定第7條規定: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采取下列價格手段之一的屬于價格欺詐行為。其中的第一項明確說,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這都屬于一種價格欺詐的行為。在第9條更加細化一步,說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營條件準確記錄所銷售的商品,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并保存完整的價格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同時第二款說,經營者不得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降價前交易票據的,其所標原價為虛構價格。
2006年又對上面的規定做了解釋,原價是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7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期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關于零毛利的承諾和很多優惠,事實上三家都不可能做到,都是某些商品我比對方的價格低,但是其他商品對方要比我的價格低,這等于三方其實在某種程度來講都有這種虛假宣傳的問題,都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
相關部門抽查15種產品顯示,這些產品的毛利率最低的能到4%,最高的能到22.43%。即使促銷之后,最高的毛利率也達到10%,這是不是屬于沒有履行價格承諾呢?
胡鋼:國家發改委有關于制止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經營成本包括購進商品進貨成本和由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構成的流通費用,而規定主要是制止低于成本的低價的傾銷行為,因為低價行為本身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也是會根本上損害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這個規定還對這種相關的一些情況進行了細化,充分強調價格應該是正常的,而不應該是低于成本銷售。
這次價格主管部門的快速響應,并且深入調查,因為這個事情當時我們國家發改委的初步的調查意向結果出來以后,當時是重慶的一家報紙采訪我,當時我的感受最強的就是沒想到我們的價格主管部門一下就派出三家調查機構,深入了三家企業,并且是從它透露出來的信息是查了庫房、查了帳冊,跟相關的企業負責人員和相關的經營人員進行了調查談話,工作非常扎實,調查的過程一步一步有序的推進,所以感覺這點是可能給我印象比較深的事情。
另外,以劉強東為代表的所謂虛擬經濟、網絡經濟,完全靠快遞員配送的而沒有實際店鋪的,他們做的事情是把原來20%、30%的毛利率降到10%,這就是說他進一步壓低了價格,而且這種大的商場總體對消費者是好的情況,因為他們不斷的競爭的加劇,對消費者獲得更好的質優價廉的商品是好的。但是在競爭過程中在價格標識方面、在價格行為方面,一定要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不論是價格法也好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也好。
消費者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這樣廣大的消費者可以更好的提高自己的維權意識。第一就是虛構原價,第二個是沒有履行所謂的毛利率的承諾。第三就是標明無貨,實際是有存貨的。第四就是重合的商品比較少。在了解了這幾宗罪之后,我們就可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去做好自己的維權。
相比京東、蘇寧的認錯,人們更關心的是已經在這場鬧劇當中購物并且支付貨款的消費者,他們能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律師邱寶昌表示,一旦認定是欺詐,遭遇價格忽悠的這些購物者、消費者就可以申請雙倍或者是差價的賠償。
邱寶昌:可以依據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的規定,要求電商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依據消法第49條,可以要求它雙倍賠償,如果它是公開承諾的,比如價差低于多少沒達到它就應該履行這個合同,賠償價差幾倍,消費者也可以去比較,它的價差和購買商品的雙倍哪個多。
關于這次價格戰,現在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而且已經有一個結果。但是關于處罰的金額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胡律師認為,這方面規定還是比較清晰的。
胡鋼:價格法的第40條,如果有著我們涉及到的價格違法行為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對于消費者,尤其是鐘愛網購的消費者,怎么樣理性消費,如果一旦出現問題,又怎么樣去主動維權?
趙占領:消費者參加網購應該理性消費,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而不是看到價格便宜就進行沖動的消費。另一方面,在網購的過程中,也確實需要有證據的意識,保留必要的證據,事后發生糾紛之后選擇投訴、選擇訴訟都會比較有利。
胡鋼:現在的民訴法已經規定,只要由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機關就可以代表眾多的消費者在涉及到大多數侵權的情況下提起訴訟,而我們同時又在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所以希望大家積極的參與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中,支持包括消費者協會在內的有關組織,能夠代表我們消費者起訴那些商家,保護我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