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萬里行》
文/陶功財
三大運營商已經開始上線運行網間垃圾短信聯動處理平臺,執行“每號碼每天總量不得超過1000條”的限發令。目前,我國手機用戶超過6億,平均每天的短信發送量高達8億條,每人每周收到的垃圾短信大約8條。(《廣州日報》7月14日)
近年來,垃圾短信泛濫的情況愈演愈烈,幾乎每個手機用戶都受到過垃圾短信的侵擾,此現象備受社會詬病。垃圾短信一次又一次刺激著手機用戶的神經,用戶對于垃圾短信一直怨言較多。一方面是為個人信息資料被出賣用于商業用途而不滿,另一方面是因為被動接收大量垃圾短信,影響了日常生活,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在商業社會,企業通過多種渠道將商品信息傳播給受眾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手機廣告是垃圾短信的漂亮外套。以所謂的“精準營銷”誘惑著廣告客戶,使其聽上去頗具合法性。但這種營銷實質上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它侵犯了用戶的隱私、安寧、通信自由與消費自由。
“限發令”雖然可以限制發送的短信數量,但是只要作為垃圾短信第一道“防火墻”的運營商工作不到位,甚至以牟利為目的,垃圾短信的問題便得不到切實的解決。而且運用技術手段過濾仍有一定局限性,比如很多垃圾短信群發者對短信內容進行替換,隱藏或修改發送方號碼,以躲避過濾。所以,“限發令”改變不了垃圾短信泛濫的局面。
垃圾短信的泛濫日趨嚴重,由廣告客戶、運營商和手機廣告公司形成了垃圾短信利益三方的“金三角”,垃圾短信也開始了“產業化”,手機用戶因此一次次被侵害。據一家市場調研公司測算,從中國每天未經許可的短信廣告上,電信企業可獲得近1億元的收入。垃圾短信濫發狀況之所以遲遲未得到改善,其實是與其巨大的經濟利益有關的。
三大運營商本身就是垃圾短信的受益者,不可能真正嚴打垃圾短信。有報道說大量垃圾短信是通過從某地運營商流出的打折卡發送的。把限發的選擇權交給三大電信運營商顯然有些不妥。想憑借運營商的社會責任來筑起垃圾短信防火墻是靠不住的。
如何才能使運營商舍棄巨大的利潤,真正承擔起社會責任,努力為手機用戶營造一種安靜、健康、安全的環境,這是回避不得的實質問題。國家相關部門應立法保護公民信息和隱私權并嚴懲盜賣個人信息的行為,立法制約并規范電信運營商與手機廣告公司的經營行為,痛下決心加大其違規成本。
能否筑起垃圾短信防火墻
2009-08-04 09:15 《中國質量萬里行》 陶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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