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也已經架好,現在的問題是:在這3家關聯公司之間,并不存在實際的銷售活動,怎樣實現交易呢?
分析人士稱,蘋果選擇了一種看不見摸不著但又很值錢的交易品來充當轉移收入的媒介——知識產權。
當美國以外的蘋果用戶在iTune市場上點擊購買一首歌或者一個軟件的時候,蘋果美國公司就把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產——也就是iPhone、iPad等硬件終端和iTune等軟件所提供的服務——轉移到愛爾蘭運營公司,而用戶所支付的現金則進入愛爾蘭銷售公司的賬戶。由于實現這一銷售必須用到蘋果的知識產權資產,因此愛爾蘭銷售公司就“需要”向愛爾蘭運營公司支付知識產權專利使用費。愛爾蘭銷售公司通過荷蘭運營公司的中轉,將銷售收入以專利使用費的名義轉到愛爾蘭運營公司,最終轉到加勒比群島上的總部。錢一旦進入那個避稅天堂,就無法再被任何監管機構監控到。
在整個收入轉移過程中,只需要繳納荷蘭低廉的交易稅和部分愛爾蘭低廉的所得稅。
另外,蘋果年報還披露,除上述3家歐洲的子公司外,蘋果在美國也有一家注冊在內華達州的子公司Braeburn Capital, Inc。由于內華達州不征收公司所得稅,讓該子公司匯總公司營收并進行投資,可以使部分投資收益避免向加州繳納8.84%的所得稅。
人人都吃三明治
其實,蘋果使用的避稅策略在美國大公司中并不少見。早在2010年,就有媒體報道過谷歌等公司在通過“愛爾蘭荷蘭三明治”將營收轉移到避稅天堂的做法。過去兩年,標準普爾500指數成份股中的71家高科技公司——包括蘋果、谷歌、雅虎和戴爾等——在全球范圍內繳稅現金稅的比例平均比非高科技公司低三分之一。
紐約圣約翰大學會計系的助理教授孫佳麟告訴本報,美國公司所使用的上述國際會計策略在專業上被稱為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指的是關聯企業之間通過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等定價巧妙的交易,進行資金的轉移。
一名會計專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在跨國經濟活動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轉讓定價進行避稅已成為一種常見的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其實現的原則是通過各種交易將利潤向低稅率國家轉移。
在具體操作時,高稅國企業向其低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低價;低稅國企業向其高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高價。這樣,利潤就從高稅國轉移到低稅國,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輕其稅負的目的。
“蘋果在美國進行大部分的研究。其主要雇員大多數是在美國。其54%的長期資產、69%的零售商店、39%的銷售額都在美國。”美國非營利機構“稅收分析師”的首席經濟學家沙利文(Martin Sullivan)在分析文章中指出,“美國轉讓定價規則是篩子(讓稅收都漏走了)。”
沙利文稱,如果沒有相關的避稅策略,蘋果2011財年應繳納聯邦稅稅額可能增加24億美元。
至于利用免稅州注冊公司來避稅就更加普遍。著名的注冊地址特拉華州威明頓的1209 North Orange Street那幢一層不起眼的小樓里注冊了包括谷歌、通用汽車、福特、美國航空等超過28萬家公司或子公司。唯一吸引這些大公司的就是特拉華州獨特的法律和稅務。
孫佳麟說,其實美國這樣的稅務漏洞由來已久,美國的稅務機構IRS對此也了如指掌。他們曾督促國會立法,但國會議員們并沒有多大動力去做這件事。因為即使這些公司稅率偏低,它們仍是所在州的納稅大戶,無論是州還是聯邦政府,都從中受益。即使立法填上這個漏洞,美國還有其他的相關稅法限制,最后美國政府并不一定能收到更多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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