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發布同類相機產品的最低標價,用以吸引顧客,等顧客“上鉤”并交了全款后,再用少給配件、以次充好等方式獲利,即使被發現,也百般抵賴拒不退貨。日前,中關村一帶的首例強迫交易案的6名涉案人員被海淀檢方提起公訴。
相機店店員打傷顧客
據案卷資料顯示,張女士于去年7月網上搜索發現,中關村e世界的一家店內佳能相機鏡頭價格較市場價便宜2000元。
當張女士前往這家相機店看貨時,店方稱網上標價便宜的鏡頭是水貨,不建議購買。最終,張女士與店家商定以9500元購買一個鏡頭及部分相機配件。應對方要求,張女士在驗機前付了全款。驗機時,張女士發現少了配件,要求退貨,對方卻大罵“滾蛋”。
次日,張女士等5人再次前往店家協商退貨,雙方爭執中,店主李某喊來店員將張女士的朋友打成輕傷及輕微傷。
張女士報警后,海淀警方介入調查,在掌握了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犯罪證據后,將李某及團伙主要成員共6人控制。
目前,6名嫌疑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海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事發店多次被顧客報警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多名受害人與張女士有相似遭遇。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李某的店鋪有關“騙人欺客”的報警記錄達20余條。
“我們公司經常和客人發生矛盾,主要是客人不滿意公司賣出去的產品要求退貨,公司不退,這樣就經常和顧客吵架。”證人關某稱。
據該店一名銷售人員交代,公司在網上對一些產品發布非常便宜的價格,吸引客人來訪,讓銷售員給客人推薦貴的產品,然后以少給配件或高價銷售的方式掙錢,“有時候,一次買賣就能掙1.2萬元!鲍@利由銷售員、組長、經理等人分成。
■ 釋法
店方擾亂市場秩序
辦案人員表示,李某等人長期采用讓顧客先付款,后交付低端產品或缺少零部件產品。顧客購買商品及先行交付貨款的初始行為雖為自愿,但系因被告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先行欺詐行為所致;顧客拒絕交易后,李某強迫交易完成的行為,侵犯了公民平等、自愿交易權及財產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構成強迫交易罪。